二月初, 女兒決定繼續在現有的公司打拼. 希望再工作上有個基礎之後再決定職場上的下一步.
前天她又發了個簡訊給我, 問說如果她換個工作, 拿比較少的薪水, 我會不會生氣.
當然不會!!
她說她還是決定換工作, 搬到紐約.
我在一月底的記事裏, 說換工作的主意就像個魔鬼. 一旦湧上心頭, 走, 不走, 只是遲早的事.
魔鬼, 又贏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