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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22:05:47瀏覽2142|回應3|推薦10 | |
. 政府高官或會場司儀稱呼「馬」總統是否合宜?
較適宜稱呼 宜酙酌(1)除非是為了指明那任總統 宜酙酌(2)總統已在台下 宜酙酌(3)總統已至會場 宜酙酌(4)總統已至現場 不知道諸君有沒有注意過,部份政府高層官員,或是國內公開場合的司儀,有時稱呼總統為「馬」總統,到底這樣的稱呼是否適當呢? 如果,現場有好幾位總統出席,或是要介紹外國的總統,那當然一定要帶上國名或姓氏,以示區別,例如美國總統歐巴馬;可是如果是在國內的場合稱呼自己的總統,由於全國只有一位總統,那麼連名帶姓的稱呼總統,似乎就有些不太禮貌。 國內的府院高層官員,當然是總統的部屬,非常清楚的,大老板就只有一個,就是總統,所以還需要連名帶姓的叫嗎?試想,在鴻海的尾牙活動中,司儀或是鴻海的員工會說「董事長」,還是會說「郭台銘董事長」呢?我想應該是前者吧,而且為了自己的飯碗,可能會更加謹慎,絕不會直呼全名。 如果看過美國總統至國會演說,以及出席白宮記者會的電影或新聞畫面,一定都知道,司儀是以「總統先生」相稱,或是會加上國名,因為現場可能也有外國的記者;而所有記者在提問時一定是說「總統先生,請問…」,而不會連名帶姓,原因很簡單,因為現場的總統就只有一位,連名帶姓沒必要,也不夠尊重。 不過,新聞媒體在報導總統新聞時,就可以連名或帶姓的稱呼「馬」總統或是「馬英九」總統了,為什麼呢?因為觀眾並不一定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要採用客觀超然的稱呼比較好。 反之,如果您是總統,您稱呼位階較低的官員部屬或是民意代表,就可以在職稱上再加姓氏或名字,例如:吳院長、胡市長或邱毅委員,因為既可識別,又可幫對方打知名度;同樣地,如果您是董事長,稱呼部屬時也可以加上姓氏,像是陳總經理、王副總經理等,也就是說,在同屬一個國家、單位或公司團體之內,只有在上位者才有連名帶姓稱呼部屬的權力和需要,如果是在下位者,還是不要連名帶姓稱呼上位長官,特別是府院高層的政府官員,更有帶頭影響作用。 不知道以上的看法是否允當?下次如果再聽到國內的各級政府官員,以及活動、典禮的司儀稱呼「馬總統」時,謹提供諸君參考思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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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