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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3 00:39:49瀏覽1484|回應3|推薦17 | |
宋代那位曾寫過《愛蓮說》的周敦頤老先生曾提出過“文以載道”的概念。他在《周子通書·文辭》中說:“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塗飾也。況虛車乎?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美則愛,愛則傳焉。賢者得以學而至之,是為教。故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然不賢者。雖父兄臨之,師保勉之,不學也;強之,不從也。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為能者,藝焉而已。”這裏所說的“道”,是指中國社會傳統的倫理道德。周認為,寫文章的目的,就是要隱惡揚善,宣揚仁義道德,倫理綱常;評價文章好壞的並非只看是文辭華麗與否,如果言之無物,缺乏正氣,這樣的文章稱不上好的文章。這樣的觀點,其實早在戰國時期的大思想家荀子就已經有類似的觀點了,曰“文以明道”。之後,唐代的大家韓愈也曾提出過“文以貫道”。 當前臺灣有些政黨或政治人物即使再無恥,仍然有鐵票,誰的功勞?就是這些“活的黑心商品”媒體和電視和“冥”嘴的功勞,這些斯文敗類妄為媒體人,不仅失去了媒體最為寶貴的特質“職業操守”,更遑論古人倡導的“文以載道”。現在臺灣的媒體文章或電影,電視劇充斥著狹隘偏頗的觀點,甚至是低級庸俗的文字或鏡頭,可就是這樣的媒體文章和影視作品,竟然還有人捧場,甚至趨之若鶩。所以當整個臺灣社會的道德墮落的時候,是誰的過錯?除了“霉”體,民眾自己難道沒有一丁點的責任嗎?惡質的東西有人如獲至寶,對於社會上的好人好事,媒體和讀者卻興誌缺缺。君不見臺灣三流的小報甚至是主流的平面,電子媒體以及電視臺整天充斥著八卦緋聞甚至是閨房秘事,不引以為恥反為荣,甚至大言不慚“請用藝術的觀點來欣賞”,真是既當了婊子還要貞潔牌坊。其實,要談這些並非不可,也大可不必像中國老祖宗一樣“談色色變”。但何不選在私下場所,和朋友聊天之時,但說無妨。但在大眾媒體上公然宣淫,所肩負的社會教化責任何在?臺灣不是一直都號稱是“亞洲民主的燈塔”,(社會文明也應該是民主社會的標誌),也一直自認是文明素養比大陸同胞高出不少嗎?你們是打算讓全世界/亞洲人民看精彩優質的民主大戲還是俗不可耐的本土狗血爛戲?臺灣人,決定權其實就在你們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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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