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
相逢不恨晚
感謝他的放手
讓我有可以撫平歲月的痕跡
從此 把妳好好珍惜
二:放手
當愛不再
我們學會了放手
常常逛逛書店,特別愛逛二手書店。
為的是尋找一份邂逅吧。
那些書上依稀有著過去的痕跡,或是心得或是偶思,曾見過最有趣的是作者簽名和朋友贈言。用有趣來形容似乎不恰當,如果是作者或是送書的人,或者會覺得氣憤吧,又正好遇到時過境遷滄海桑田之時,悲涼的感覺自是難免的。
又何必呢?從喜愛到厭棄,本就是一個正常的過程,厭棄了為它找個新主人總勝過送入焚化爐吧?或者有些書也是有志氣,若是有知,寧肯玉碎不甘瓦全。只是,書還是書,無辜的無知無覺的,只盼著有人愛上其中的文字、圖畫。
很少會因為某個作者的知名度而買某本書,向來天真的我更重自己的感覺。既使感覺出錯,還是執著著最初一眼的悸動。真是不好的習性呀。而有些書,卻是看了又看,可能已記住所有的經典,卻還是要買回來,用看得到摸得到來證明我的愛。
呵,又扯遠了,不是二手書嗎?怎變成了愛?我果然是個濫情的,無論怎樣的物件,都可以變成愛的主題。不過,有相似或不同的是:關於愛,我的確是相逢不恨晚,關於放手,我卻還是為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