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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趴爭議由來--民國49年訂優存政策,72年開始實施18趴,99年7月再度修法..四萬八千名退休公教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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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09 20:18

修法沿革 獨厚公教 18趴爭議不休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1/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楊久瑩/台北報導〕在藍軍主導下,去年七月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等法案,完成所謂十八%優惠存款法制化的修法工程但公教人員獨享的十八%優存仍引發不公義的批評,至今紛擾不休。

 

民國四十九年,政府首度訂定了優惠存款政策,當時的存款利率是比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再加五十%計算。但銀行存款利率隨後出現幾波起伏,六十六年後,退休金優惠存款利率年息僅有十四.二五%,且繼續下降,政府於是在六十八年七月,增訂優惠存款利率最低下限為年息十四.二五%,但仍比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再加五十%計息。七十年,優惠存款利率曾一度高到二十一.七五%,但到七十一年底又降到十四.二五%,退休人員不斷陳情,民代於是再度要求政府提高存款利率。

 

49年訂優存政策 72年開始實施18趴

七十二年,政府單位再度將優惠存款利率最低下限修正提高為年息十八%,並自七十二年十二月起實施至今,也就是現今十八%優惠存款政策的由來。

 

但政府獨厚公教人員的做法引發批評,考試院在八十四年七月修改優存制度,僅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前的公教服務年資可計優存。

 

民進黨執政後,在九十五年實施「十八%公教優惠存款改革方案」,改變優存採計公式,多數基層公教人員優存額度因此縮減。馬政府上任後,考試院於九十八年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公務人員任用法等修法草案。修法重點除讓十八%法制化,讓公務員可回撥存回優惠存款外,尚使所得替代率可依服務年資提高,將退休條件從七五制改為八五制,退休金提撥率自十二%提高為十八%,禁止退休人員轉任政府機構者兼領月退俸。

 

綠朝縮減優存額度 馬政府再大方送

修法草案在立院審查時,有關十八%優存法制化的部分,遭民進黨團強烈反對,遂留待朝野協商。

 

依草案規定,約四千名高官因此少領優存利息,四萬八千名退休公教人員可因回撥存回,多領優存利息。當時曾有中高階公務員向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陳情,金隨即向銓敘部長張哲琛關切此事。消息見報後,金溥聰澄清,他是無法同意再動支國家預算去補十八%的支出。

 

整個修法工程直到去年七月的臨時會,才併同農村再生條例、災害防救法等爭議法案,在臨時會最後兩天議程闖關,國民黨團甚至通過附帶決議,要考試院「研究」補足在九十五至九十八年少領的四年優存差額。民進黨團則批藍軍為所欲為,決定退席抗議,不予背書。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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