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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0 16:06:52瀏覽4404|回應6|推薦4 | |
看言情小說是我宣洩壓力時的嗜好 我總是以速讀方式看完 幾乎每一個言情小說的作者 都跳脫不了市場與個人風格的魔咒而走向千篇一律的結局 以下就當作是我個人淺見吧。 言情小說通用原則 1.男人用性表現愛,女人用愛表現性 這一點作者幾乎是用生物機能的觀點來看待男人的 其實,在所有漫畫(不論男女),男主角幾乎都扮演近乎色狼與偷窺者的特質在(除了美少年類型),除非是探討嚴肅的議題。 只是少女漫畫,總是將男性行為浪漫化,色得很有型,而且魅力能迷倒女性,而非單純靠侵佔的方式,這跟言情小說作者所描繪的是一致的方向。 言情小說男主角的設定總是性致勃勃,性致越好,「機能」越強,似乎也代表主角在事業、人格、人際、家世背景等等也相當優異,這一點我們不得不說這種用性觀點取勝的設定就像生物間的性競爭一樣。 直到男主角和女主角邂逅,為了表達人類最崇高的情感「專一」(此時男主角終於從生物角色回復一絲絲人類本性了),女主角就像是馴獸師一樣,讓男主角懂得真正的忠誠與從一而終。 男主角必須不斷的像女主角提出性要求,以代表他的真愛,女主角則為了表達她的愛情而付出性,而且這種劇情傾向越來越瘋狂,有些限制級小說幾乎是從頭到尾都是在作愛。 當然純情的小說,雖然沒有明白的性描述,但至始至終都與男主角有著性味濃厚的曖昧存在。 這種男女對愛情表現的方式,就是作者試圖去詮釋在現實中,為何男女交往互動中,雙方期望與行為為何總是有落差的緣故吧… 這就見仁見智囉。 2.一見鍾情與打死不相愛的嘴硬愛情 一種是認定你一生一世的瘋狂激情 (反正就是看了對方一眼,就心動有感覺,不管對方是不是剛出生的小娃兒) 一種是冤家型,不打不相識 不管人格、劇情如何曲折安排,幾乎都是兩種戲劇性的愛情模式 3.沒有一個男主角是真正的平凡(PS:與性無能) 其實性無能才是重點(哈) 以上開玩笑,但也是事實之一,至少我還沒看過下半身半殘男主角和女主角相愛的結局。這似乎也代表作者們其實很重視女性的性福的。 言情小說裡頭的女主角可以一無是處,但男主角可不行。男主角的身世背景與才華是被投射的一種期望。就算是醜,也必定是後天的疤痕與燒燙,且仍然無法掩飾他天生的英氣,並且也順理成章的成為一個性格暴躁、怕生、性格孤僻喜怒無常的混蛋。 我想到很多男性漫畫裡頭,男主角常被描述是個相當無能卻有擋不住的好運與從天而降的神力。這點大概就是兩性對自身的期望,所做的幻想描繪吧。所以身為男性的壓力如此之大,大概可想而知。 不管在任何形式裡,男性都被賦予是英雄的角色。也許這也是在這時代裡,創作陷入瓶頸的原因,我們,還需要英雄嗎?給我一個性無能的男主角吧!呵呵。 4.男性沙文思想作背景基礎 不管女主角多麼嬌縱任性或者證明自己的才華與努力,整體仍是以男性沙文觀點做為小說鋪陳背景。這也是言情小說較為悲哀卻也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帶著自憐自艾的天真,讓人完全的同情自己與深愛自己,像是另類的幸福催眠吧。 然後女主角期許所有的犧牲與努力最後都能換來男主角的深情擁抱。 5.女主角真正的才華是天真 不管女主角被描繪多有智慧與才華,最後都不值得一顧,因為她需要的是對愛的天真與相信男主角。 6.每個主角性情都是有缺陷的 還不是小缺陷,是大大有缺陷,問題越大,劇情就越精彩。 甚至什麼稀奇古怪的病都有,不過還是屬於缺乏創意那種。 雖然常常讀者(例如我)看到都會發飆,這種性格有病的男主角,幹 嘛女主角還死心塌地愛他。後來終於有一個結論,因為女主角也有病 。沒錯,只要談到愛情,變成瘋子殺人都是合情合理的。這也是最陳 腔濫調的謀殺方式了。 7.最後總有一個幾乎恩斷義絕的伏筆 其實也往往是最可議之處 所謂寫文章有起承轉合,既然要走到合,劇情必然要急轉直下。 只是常常轉得太過火、太硬、太快,都讓人覺得劇情變得十分牽強 小說裡,最後總是女主角飽受男主角的誤會後,最後不是要遠離家鄉離群索居、跳河自殺、出意外、被第三者趁虛而入綁架、失憶、昏迷、流產等等各種光怪陸離的事情卻又沒丟掉小命的狗屎運發生後,總是在要與男主角恩斷義絕之時,卻又發現「真愛」(方式也是千奇百怪囉),然後便歡歡喜喜入洞房、生小孩囉! 這也是令我每每看完,最空洞之感。 只是我常會想,所謂的真愛絕對不是這樣的考驗的,真正的愛所遭受的大風大浪不會是建立在雙方這種程度的誤會,在我想法裡,那是很膚淺的愛情。也就是說,如果我看到對方有偷吃舉動,或是他真正愛別人,我要死要活、負氣離開又能怎樣呢?不過如果作者把人性真正成熟的反應寫進去,這戲還會好看嗎? 但這種言情小說在市場還是存在的,至少我翻過幾本(哪幾本我就忘了) 但是如果要描述我所推崇的真愛,可能兩百頁也寫不完。 不過話說,我們還能期待什麼樣的結局呢? (這也是我在創作時,不斷思索的事情,所以我慢慢不想寫有結局的小說了,意思是說,單純寫一個事件始末、一個意識,而不是說一個故事) 以上屬於我的淺見,當然還有更多原則,我就暫且不細談了。我想只要深入瞭解的讀者,都比我還懂呢。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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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