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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7 22:18:55瀏覽3871|回應0|推薦2 | |
自中國國民黨竊據台灣以來,凡60餘年,遠比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時間還長久。然而甚多的台灣人民,自滿清據台以來,受盡了種族歧視至今,多不自知。自然從滿清受盡歧視,至日治時期也受了歧視,其實到了民國時代,也依然受盡中國歧視與奴化而不自知,這一切的關鍵點,其實只要仔細研究二二八事件,對照前因後果,便能清楚呈現。 在台灣過去被視為敏感議題的二二八事件,雖然今天得以公開討論,但也隨著台灣社會內部政治立場的紛然、族群的分歧,或是意識形態的影響,而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解釋有著迥然互異的看法。例如,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族群的衝突與對立?族群問題是不是二二八事件的導因?抑或二二八事件造成族群的對立?這些問題的答案,恐怕在二二八事件已經屆滿六十週年的今天,仍然莫衷一是。 本文以族群問題為中心,探討族群問題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希望能解答前述的問題。為了能掌握歷史時空的氣氛。 在提到二二八以前,我們先回顧一下,台灣人民脫離滿清的歷史,在1895年滿清帝國在馬關條約中割讓台灣給日本之後,台灣民眾出現兩種反應,一種是歡迎日本治台,以辜顯榮為代表,地區主要在北台灣。另一種則是掀起抗日行動,不但呼籲滿清增派援兵,也呼籲要獨立建國,並倡言將:「供奉正朔,遙作屏藩」,私底下依然堅持將:「克復台灣,效忠清庭」。最後在滿清堅守馬關條約的堅定態度下,許多滿清遺民紛紛渡海遷陸,使當時抗日的滿清遺民斷了後援,最終遭到日軍消滅,地區則以南台灣為主。 在當時,台灣人之所以成為日本人,雖然不一定是台灣人所願,也不一定是受到滿清的推崇,但絕對是受到滿清帝國的許可與默認,這些史實都記載在馬關條約中。 再來提提,中國國民黨的前身,興中會在1895年的立場。同1895年,孫中山還曾派翠亨四傑之一的楊心如赴台籌辦興中會事宜,11月在楊心如家成立台灣興中會分會,這是革命黨人在台灣建立的第一個據點,初設聯絡機關於台北市新起町,當時台灣總督兒玉源次郎頗表贊助,暗中命令民政長官後籐新平對孫中山的革命運動隨時予以便利。 那麼當年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對日本鎮壓抗日的滿清遺民有什麼觀點或看法呢?這一點不言可喻,當然是非常支持日本鎮壓,甚至是血腥屠殺這群滯留台灣的滿清遺民。如果不支持日本鎮壓台灣,那麼想在台灣開辦興中會分會,自然是門都沒有。 這時候,興中會與日本是合作態度,也是站在日本一方,雖無直接參予日本鎮壓滿清殖民台灣勢力,但很顯然的,興中會絕不可能支持台灣民主國與中南部的抗日行動。換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台灣民主國建國或重回滿清成功,按照滿清禁止結社自由體制,更不可能給予結社自由。至於滿清體制不容興中會的史實,可參考孫中山文章「引用文章(轉貼) 國父孫文聲討滿清十一大罪狀書 」。 此時的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是滿清眼中不折不扣的滿清叛民,而台灣人則是遵從清日馬關條約下,歸化於日本的日本臣民。而此時抗日的台灣人則成了兩造眼中,妨礙了台灣多數人歸化日本立場,也違背了興中會與日本合作大義的滿清奴才。 經過50年後‧‧‧ 後來於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這些滿清叛民,興中會轉為中國國民黨,而創建的中華民國行政院以「節參字第零三九七號訓令」,強迫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要知道,中華民國建國於1911年辛亥革命時,當時台灣人就已經是日本臣民,且戰後舊金山和平條約尚未簽署,台灣歸屬尚未解決,中華民國政府單獨作此宣布,在國際法上根本站不住,沒有法源根據;後來,英國與美國在同年三月與八月,相繼發表不予承認外交抗議書,因此,台灣、澎湖是否已經通通變為「中華民國國籍」?這就令人懷疑。 實際上,中華民國的『國籍法』是在一九二九年二月五日,在中國南京公佈實施,當時台灣並不是中華民國領土,是日本的國土,二戰後,中華民國的國民大會也沒有修改中華民國憲法,因此,台灣與澎湖的人民在法理上,絕對不適用在中華民國的國籍上,因為這不只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也違反『海牙第四公約』第四章附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強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之強權宣誓效忠是禁止的。」 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當時違背國際法,強制佔領台灣的國民黨軍便對非中國人的日本台灣人發動了228大屠殺,直到二二八事變後,官方仍以「日本奴化教育之遺毒」為理由來解釋事變發生的肇因。茲舉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一段官方言論來看,即可明瞭:「日本統治時代因施行奴化教育,對於我國極盡蔑視破壞之宣傳,台胞之年事較輕者(中等學校學生及小學教員為多)對於祖國歷史、地理及一般情形,既茫然不知,而於日人長期先入為主之惡意宣傳,則中毒甚深,彼等大都懷有成見,認為中國一切文物制度,人才學術,均無足取,平時所言皆日本語言(一般青年說日語比台語為熟練),日常生活亦模擬日本方式,幾已死心塌地希望永遠為日本臣民。影響所及,遂使一般青年,殆不知有祖國文化與中國民族傳統精神之偉大,更不知此一時代係何潮流。」 被指為「奴化」的台灣人,自然不能心服。畫家王白淵更以一篇文章名為:「告外省人諸公」內,發出如下的不平之鳴:「許多外省人,開口就說台胞受過日本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似乎以為不能當權之口吻。我們以為這是鬼話,除去別有意圖,完全不對。那麼,中國受滿清奴化三百年之久,現在女人還穿著旗袍,何以滿清倒台後,漢人仍可當權呢?台胞雖受五十年之奴化政策,但是台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只以為不能操漂亮的國語,不能寫十分流利的國文,就是奴化。」 從這裡前後可對照一下,昔台灣歸化於日本,是國際法所認可之事,既非推翻滿清之暴力革命,更非國際恐怖行動,即便台灣人渾身充斥日本民族特色,那也絕不是什麼犯罪或該被歧視的罪行。並且同一時期矢志以推翻滿清為目標之革命黨,尚且託日本台灣庇蔭其下,而能發展興中分會,續推革命。但二戰後,未經國際法許可而竊據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在歷經興中會,推翻滿清,強奪滿清領土主權,並謊稱是繼承滿清,完全忘卻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本是滿清眼中的大逆叛賊,與日本曾是一丘之貉,也是支持日本鎮壓抗日臺民的幫兇。 也許有人要謊稱,中華民國是繼承滿清。事實上,1931年建立的滿州國,才是真正繼承了滿清的政權,因為皇帝都是同一人,都是愛新覺羅溥儀。 而中華民國並不是繼承滿清的國家,中華民國的領土是搶奪滿清而來,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是搶奪中華民國而來,這些既得利益者口中所謂「繼承」或「自古以來」都是那些掠奪者片面的辯解而已,不是事實。 所以二戰結束之際,中國國民黨不但忘卻排滿抗清之前身,進而違背國籍法,非法竊據台灣,並更自以為是的發佈各種嚴厲的種族歧視政策,不但硬推滿清官語當國語,鄙視台灣漢語為方言,強迫台民去穿旗袍祭祖,宣揚滿清文化,其在在彰顯其深中滿州奴化之遺毒而不可自拔,忘卻滿州滅亡中國之恨。其斯德哥爾摩病態清晰明顯,尚且欠缺自省能力。以充斥著淒厲種族歧視的口吻,端能厚顏無恥的羞辱臺民受日本奴化影響,視充滿日本文化為台灣人原罪,為其竊土殖民之鄙陋蠻行創建大義,而施展二二八屠殺於前,更於推動白色恐怖殖民台灣於後,其對待臺民一如滿清殖民,鄙視臺民的種種措施更遠勝於日本統治。 回頭對照二二八的前後因果,將使我們發現,中國人口中經常呈現出的現象是,中國人與中共可敘同胞情不是奴化,可提統一,那不是犯罪。台灣人與日本敘同胞情便是日本皇民,要修憲正名,要再次獨立便是受了日本奴化。中國人說南京大屠殺不能忘,且不容任何人懷疑這段歷史,卻叫台灣人要忘記二二八大屠殺,要往前看,二二八也被隱瞞到1987年解嚴後。中國人因為南京大屠殺就有理由仇恨日本人;台灣人一談起二二八就被污衊成在製造仇恨,撕裂族群。這種中國雙重標準讓台灣人更為堅定的相信,惟有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建立獎勵統派移民法,使不耐於日本文化民俗的外省人與中國人能盡皆合法移民大陸,老死不相往來台陸兩國。台灣人才能活在不受充斥滿州風範的外省人與中國人歧視,而能當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也才能就此廢除鄙劣的滿清官話,滿式旗袍等野蠻夷俗,而重建口說明鄭漢語〈台語〉與正朔漢字,有包含日本文化在內的多元生活文化特色的,道道地地的海洋大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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