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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如何受盡種族歧視
2010/01/17 22:18:55瀏覽3871|回應0|推薦2

自中國國民黨竊據台灣以來,凡60餘年,遠比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時間還長久。然而甚多的台灣人民,自滿清據台以來,受盡了種族歧視至今,多不自知。自然從滿清受盡歧視,至日治時期也受了歧視,其實到了民國時代,也依然受盡中國歧視與奴化而不自知,這一切的關鍵點,其實只要仔細研究二二八事件,對照前因後果,便能清楚呈現。

台灣過去被視為敏感議題的二二八事件,雖然今天得以公開討論,但也隨著台灣社會內部政治立場的紛然、族群的分歧,或是意識形態的影響,而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解釋有著迥然互異的看法。例如,二二八事件是不是一場族群的衝突與對立?族群問題是不是二二八事件的導因?抑或二二八事件造成族群的對立?這些問題的答案,恐怕在二二八事件已經屆滿六十週年的今天,仍然莫衷一是。

本文以族群問題為中心,探討族群問題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希望能解答前述的問題。為了能掌握歷史時空的氣氛。

在提到二二八以前,我們先回顧一下,台灣人民脫離滿清的歷史,在1895年滿清帝國在馬關條約中割讓台灣給日本之後,台灣民眾出現兩種反應,一種是歡迎日本治台,以辜顯榮為代表,地區主要在北台灣。另一種則是掀起抗日行動,不但呼籲滿清增派援兵,也呼籲要獨立建國,並倡言將:「供奉正朔,遙作屏藩」,私底下依然堅持將:「克復台灣,效忠清庭」。最後在滿清堅守馬關條約的堅定態度下,許多滿清遺民紛紛渡海遷陸,使當時抗日的滿清遺民斷了後援,最終遭到日軍消滅,地區則以南台灣為主。

在當時,台灣人之所以成為日本人,雖然不一定是台灣人所願,也不一定是受到滿清的推崇,但絕對是受到滿清帝國的許可與默認,這些史實都記載在馬關條約中

再來提提,中國國民黨的前身,興中會在1895年的立場。同1895年,孫中山還曾派翠亨四傑之一的楊心如赴台籌辦興中會事宜,11月在楊心如家成立台灣興中會分會,這是革命黨人在台灣建立的第一個據點,初設聯絡機關於台北市新起町,當時台灣總督兒玉源次郎頗表贊助,暗中命令民政長官後籐新平對孫中山的革命運動隨時予以便利。

那麼當年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對日本鎮壓抗日的滿清遺民有什麼觀點或看法呢?這一點不言可喻,當然是非常支持日本鎮壓,甚至是血腥屠殺這群滯留台灣的滿清遺民。如果不支持日本鎮壓台灣,那麼想在台灣開辦興中會分會,自然是門都沒有。

這時候,興中會與日本是合作態度,也是站在日本一方,雖無直接參予日本鎮壓滿清殖民台灣勢力,但很顯然的,興中會絕不可能支持台灣民主國與中南部的抗日行動。換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台灣民主國建國或重回滿清成功,按照滿清禁止結社自由體制,更不可能給予結社自由。至於滿清體制不容興中會的史實,可參考孫中山文章「引用文章(轉貼) 國父孫文聲討滿清十一大罪狀書 」。

此時的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是滿清眼中不折不扣的滿清叛民,而台灣人則是遵從清日馬關條約下,歸化於日本的日本臣民。而此時抗日的台灣人則成了兩造眼中,妨礙了台灣多數人歸化日本立場,也違背了興中會與日本合作大義的滿清奴才。

經過50年後‧‧‧

後來於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這些滿清叛民,興中會轉為中國國民黨,而創建的中華民國行政院以「節參字第零三九七號訓令」,強迫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要知道,中華民國建國於1911年辛亥革命時,當時台灣人就已經是日本臣民,且戰後舊金山和平條約尚未簽署,台灣歸屬尚未解決,中華民國政府單獨作此宣布,在國際法上根本站不住,沒有法源根據;後來,英國與美國在同年三月與八月,相繼發表不予承認外交抗議書,因此,台灣、澎湖是否已經通通變為「中華民國國籍」?這就令人懷疑。

實際上,中華民國的『國籍法』是在一九二九年二月五日,在中國南京公佈實施,當時台灣並不是中華民國領土,是日本的國土,二戰後,中華民國的國民大會也沒有修改中華民國憲法,因此,台灣與澎湖的人民在法理上,絕對不適用在中華民國的國籍上,因為這不只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也違反『海牙第四公約』第四章附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強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之強權宣誓效忠是禁止的。」


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當時違背國際法,強制佔領台灣的國民黨軍便對非中國人的日本台灣人發動了228大屠殺,直到二二八事變後,官方仍以「日本奴化教育之遺毒」為理由來解釋事變發生的肇因。茲舉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一段官方言論來看,即可明瞭:「日本統治時代因施行奴化教育,對於我國極盡蔑視破壞之宣傳,台胞之年事較輕者(中等學校學生及小學教員為多)對於祖國歷史、地理及一般情形,既茫然不知,而於日人長期先入為主之惡意宣傳,則中毒甚深,彼等大都懷有成見,認為中國一切文物制度,人才學術,均無足取,平時所言皆日本語言(一般青年說日語比台語為熟練),日常生活亦模擬日本方式,幾已死心塌地希望永遠為日本臣民。影響所及,遂使一般青年,殆不知有祖國文化與中國民族傳統精神之偉大,更不知此一時代何潮流。」

被指為「奴化」的台灣人,自然不能心服。畫家王白淵更以一篇文章名為:「告外省人諸公」內,發出如下的不平之鳴:「許多外省人,開口就說台胞受過日本奴化五十年之久,思想歪曲,似乎以為不能當權之口吻。我們以為這是鬼話,除去別有意圖,完全不對。那麼,中國受滿清奴化三百年之久,現在女人還穿著旗袍,何以滿清倒台後,漢人仍可當權呢?台胞雖受五十年之奴化政策,但是台胞並不奴化,可以說一百人中間九十九人絕對沒有奴化。只以為不能操漂亮的國語,不能寫十分流利的國文,就是奴化。」

從這裡前後可對照一下,昔台灣歸化於日本,是國際法所認可之事,既非推翻滿清之暴力革命,更非國際恐怖行動,即便台灣人渾身充斥日本民族特色,那也絕不是什麼犯罪或該被歧視的罪行。並且同一時期矢志以推翻滿清為目標之革命黨,尚且託日本台灣庇蔭其下,而能發展興中分會,續推革命。但二戰後,未經國際法許可而竊據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在歷經興中會,推翻滿清,強奪滿清領土主權,並謊稱是繼承滿清,完全忘卻中國國民黨前身,興中會本是滿清眼中的大逆叛賊,與日本曾是一丘之貉,也是支持日本鎮壓抗日臺民的幫兇。

也許有人要謊稱,中華民國是繼承滿清。事實上,1931年建立的滿州國,才是真正繼承了滿清的政權,因為皇帝都是同一人,都是愛新覺羅溥儀。

而中華民國並不是繼承滿清的國家,中華民國的領土是搶奪滿清而來,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是搶奪中華民國而來,這些既得利益者口中所謂「繼承」或「自古以來」都是那些掠奪者片面的辯解而已,不是事實

所以二戰結束之際,中國國民黨不但忘卻排滿抗清之前身,進而違背國籍法,非法竊據台灣,並更自以為是的發佈各種嚴厲的種族歧視政策,不但硬推滿清官語當國語,鄙視台灣漢語為方言,強迫台民去穿旗袍祭祖,宣揚滿清文化,其在在彰顯其深中滿州奴化之遺毒而不可自拔,忘卻滿州滅亡中國之恨。其斯德哥爾摩病態清晰明顯,尚且欠缺自省能力。以充斥著淒厲種族歧視的口吻,端能厚顏無恥的羞辱臺民受日本奴化影響視充滿日本文化為台灣人原罪,為其竊土殖民之鄙陋蠻行創建大義,而施展二二八屠殺於前,更於推動白色恐怖殖民台灣於後,其對待臺民一如滿清殖民,鄙視臺民的種種措施更遠勝於日本統治。

回頭對照二二八的前後因果,將使我們發現,中國人口中經常呈現出的現象是,中國人與中共可敘同胞情不是奴化,可提統一,那不是犯罪台灣人與日本敘同胞情便是日本皇民,要修憲正名,要再次獨立便是受了日本奴化。中國人說南京大屠殺不能忘,且不容任何人懷疑這段歷史,卻叫台灣人要忘記二二八大屠殺,要往前看,二二八也被隱瞞到1987年解嚴後。中國人因為南京大屠殺就有理由仇恨日本人;台灣人一談起二二八就被污衊成在製造仇恨,撕裂族群。這種中國雙重標準讓台灣人更為堅定的相信,惟有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建立獎勵統派移民法使不耐於日本文化民俗的外省人與中國人能盡皆合法移民大陸,老死不相往來台陸兩國。台灣人才能活在不受充斥滿州風範的外省人與中國人歧視,而能當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也才能就此廢除鄙劣的滿清官話,滿式旗袍等野蠻夷俗,而重建口說明鄭漢語〈台語〉與正朔漢字,有包含日本文化在內的多元生活文化特色的,道道地地的海洋大台灣。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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