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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9 07:33:39瀏覽309|回應0|推薦0 | |
轉貼: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16062.shtml 中信銀理財專員黃建瑋推銷連動債時,自行塗掉DM中的注意事項「到期可能損失100%本金」,以掩飾投資風險,致客戶損失95萬元,桃園地檢署昨依背信罪嫌將他起訴。 檢察官調查,黃建瑋(40歲)4年多前招攬崔姓投資人以退休金投資連動債,他向對方表示有瑞士銀行保證,不會有損失,每年有高於銀行定存的利率,崔姓投資人同意投資200萬元,在簽約時,黃刻意隱瞞契約中相關告知風險的文字,在投資期間也未通知淨值變動和跌破下限的虧損。 2年多前,崔姓投資人對投資案的走勢質疑,想撤單,黃建瑋為保住業績,把公司內部連動債教育訓練的DM寄給投資人,卻刻意塗掉「到期可能損失100%本金」的文字,並勸對方不要撤單,後來造成投資人虧損,投資人向中信銀抗議,中信銀自認理虧,賠償投資人95萬元後,控告自己的理專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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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