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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後 釋 懷 了 !
2011/07/06 14:01:22瀏覽217|回應0|推薦3

最 後 釋 懷 了

與友人討論政壇貪污情事:所看到、聽到,為官者月收

入換算後之總收入似乎與報載或被調查後之實際總收入

不成正比;生活豪華奢侈,無須擔憂生活上林林總總。

此時,有位較不熟悉朋友納悶的說:為什麼我只夠用,

多餘的沒有,什麼時後我才會發?

她說:動產、不動產都要加保,舉凡房子、機車、汽車

;也都要繳稅,收入也要扣稅,還要繳健保費、工會費

用、維修費、養老費…,數不清啦!個人月收入沒九萬

元無法攤平!

她很苦惱說並非每人都有富人命,勞動工作又有生命週

期限制,其認為四十五歲後皆為殘餘價值(無法派上職

場工作用場之意思)。若到四十五歲前還未有相當小富

,那,到底如何享受四十五歲後之生命時光?錢非萬能

但沒錢真是不行,在現實生活上,心靈的安定感起浮不

定,談優質生活?

此時本人有一獨特想法安慰她,告訴她:沒錢的人更要

買保險(非指大金額),生命公程式是固定的。住房則

用租的,什麼稅也不用繳,還可列舉扣除。若為貸款則

利息也省下,景氣差租金亦可談,以遮風避雨觀念為出

發點。

交通工具換搭公車,什麼稅都不須繳也無維修費。至於

工會費支出是以後之退休金,非為支出。注重身體保養

,等於減少重大醫療費支出。其餘之支出皆為可控制之

支出。接下來就剩你的心理調適了。

曾經有位從事金融行業的老闆,某天我們到他信義區家

中談事,因裝潢的很舒適典雅,沒作其它方面聯想,而

後從朋友口中得知住房是租的。我想我大概知道為什麼

要用租的。

朋友經過解說討論,她認為換成以上之生活方式,算一

算確定有錢可以剩餘,也大為釋懷。後面又補上一句:

總比做牢好!(聯想力真強) 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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