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王金平究竟還是不是立委?
2013/09/14 12:56:41瀏覽2123|回應9|推薦0

中選會,是認定所有公職選舉名單的最高機關。誰當選、誰落選、誰除名,中選會說了算!

根據中選會的公文,王金平已被註銷立委資格,目前立委人數出缺一位,只等立法院回函確認註銷王金平的立委,中選會就可補上缺額(由國民黨不分區候選人依序補上)。

所以,「此刻」王金平「不是立委」!這是國家最高選舉機關的認定!

然而,王金平已獲得法院裁定,可以保留國民黨籍。對此,中選會說,除非國民黨來函更正,否則中選會不會有什麼作為。亦即,王金平仍然已經不是立委。

這就奧妙了!國民黨當然不會通知中選會更改前言。這,怎麼辦?

今天,法院已經送出「執行命令」(應該是正本送給國民黨、副本送給王金平),命令國民黨保留王金平的黨籍,直到相關的黨籍訴訟確定為止。

我想,這份執行命令應該副本致送中選會,或者,由王金平轉送給中選會,要求中選會「保留」王金平的立委資格。而中選會,自然應該遵從法院的「命令」。這樣,程序才算完備。

這齣爛戲,意外的卻是一個很好的憲政法治機會教育!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user&aid=8498198

 回應文章

時季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03 04:54
法院有什麼資格管這檔事?

這是司法濫權!

Xus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已送達中選會
2013/09/15 19:06
據報導,執行命令已分別送達國民黨、中選會、立法院。所以,中選會應即回復王金平的立委資格。
X-user

Xus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執行命令
2013/09/14 16:04

我認為,法院的執行命令,效力應及於相關第三者,也就是中選會。

目前中選會「不理會」,這個漏洞應該補起來。


X-user

Xus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憲法
2013/09/14 15:10

回華碩,自從李登輝修憲,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憲政從此大亂,行政權獨大。(立法院雖有倒閣權但幾乎不能執行,只能靠打架。)

所以,憲法不如回歸原始,只要「守法」自然就不會亂。

今天馬英九的問題是,沒有兩蔣的本事,卻想學兩蔣的威權獨裁(或威權民主),甚至,兩蔣都還在意中常會,而馬英九的中常會已成花瓶。

真正的中常會,應該是實力派人物,如胡、朱、郝、連勝文等等少數幾位,目前中常委32名,沒有一個像樣的。說來說去,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如果不是民進黨太不爭氣,國民黨早玩完了!


X-user

tank8866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5:02

當然不是立委了!

穿著國王新衣的假立法委員

把台灣人民當傻瓜嗎???

看來法官是把我们當傻瓜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4:48
給2樓,建議立法院可以學馬總統,也來個一個立院,院長各表。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4:46

給樓下,馬英九不贊成修憲,原因呢,你知道的...

至於中選會,在有重大爭議事件時,須採合議制,王金平是不是立委,顯然有重大爭議,這些合議制的委員該出來開開會活動活動,以免讓人家以為都死光了。


允執厥中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4:44
王金平已經不是立委, 現在的情況是竊佔!

華碩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9/14 13:19

沒錯

這是法律的漏洞,應該盡快大法官解釋

其實我一直認為該修憲,我們憲法對於總統制還是雙首長制,一直定義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