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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8 02:22:58瀏覽1718|回應3|推薦23 | |
眾所矚目的台開案今天一審宣判,「趙家父子」均因「權貴犯罪、不知悔改」而被從重量刑。 合議庭在判決書與新聞稿當中,引用《莊子胠篋篇》「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名句,替「權貴犯罪」做了重要詮釋與嚴詞批判。這篇判決書,引用國學經典、提醒大家重溫「兩千三百多年來一直存在的社會公論」,將趙氏父子痛罵一頓;至此,本案判決幾年刑期已不重要,合議庭法官援古論今的警世評議,才是重振社會公義的鏗鏘之作。 我想,陳水扁的「等候一審判決」應該以今天這「一審」算數,不必再等。因為,今天的判決書,只要把被告名字改成丈母娘吳淑珍、把犯罪內容改一改,就可以整篇適用。 總而言之,兩千年前「竊國者侯」,如今則是「竊國者總統、竊國者總統夫人、竊國者總統女婿、竊國者總統親家」。所謂「權貴犯罪」,陳水扁一家堪稱典範;所謂「不知悔改」陳水扁一家亦當之無愧,吳淑珍案再頑抗下去,不但無法抹消「權貴犯罪」的事實,反而只是加深「不知悔改」的罪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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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