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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常感慨,現在有些媒體好像劊子手。亂砍亂殺的,大街上誤殺,小巷道歉。 剛巧看到了這一則新聞,讓這位老師父親的心情,保存於此。媒體不是不能批判,但是,絕對要正確、客觀,而不為了佔銷而誇大歪曲,消費別人的生命或名譽,做為自己擴張的養分。
老師自殺 白髮父怒斥媒體殺人
記者李曜丞/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漢口國中教師張鴻鈞的父親,不滿兒子被媒體報導逼上絕路,昨天在兒子靈前大罵蘋果日報害死他兒子,直指「媒體殺人」。他說,兒子很愛家庭,不會和女學生有不倫戀,兒子是被陷害的。 @ http://udn.com
張鴻鈞因與未滿十六歲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雖然以六十萬元和解,仍被檢方起訴,前天到台中縣新社鄉上吊自殺。張鴻鈞的父親、太太及弟弟都擔任教職,是老師世家,他的父親則已退休。
昨天一早,張鴻鈞的家人和同事都到台中殯儀館祭拜,張鴻鈞的父親哭紅眼睛,顯得相當哀傷,他忙著整理兒子靈位,看到大批媒體前來,不禁發怒大罵:「蘋果日報在那裡?蘋果日報記者來了沒有?太不像話了,你把我這個話寫出來,媒體殺人。」他說:「我一個六十幾歲、快七十歲的老人,白髮人送黑髮人,那有這樣的道理?」
張鴻鈞的太太抱著不滿一歲的小女兒在靈位前誦經,女兒哭得淒厲,令人不忍。據張家人轉述,曾接到女學生家長電話,要求到靈前上香,但張家回絕。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蘋果日報大幅報導台中市國中男老師與女學生師生戀,男老師後來上吊自殺,台北市政府新聞處認定該報導內容已經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相關規定,將於下周一發函要求說明。
新聞處指出,本月底召開的「台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將會討論蘋果報導的師生戀案;一旦委員會通過,將科處六萬元的罰鍰。
新聞處認為,雖然蘋果日報處理該則新聞,有以馬賽克遮掩女學生面貌,但仍可辨識;報導內容將女學生的學校、班級都寫出來,更使女學生的身分暴露無遺,顯然已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2006/03/0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