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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日治鬧劇 竟維護不平等條約
2013/07/25 07:24:36瀏覽173|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 日治鬧劇 竟維護不平等條約


日治鬧劇 竟維護不平等條約

    2013-07-25 01:32
    中國時報
    【俞力工】

     最近為修訂教科書事,不時有人提出《馬關條約》具有合法性,因此認為日本對台灣的統治為「合法治理」,而非「非法占據」。其實,《馬關條約》之類的條約究竟是否具有合法性這問題,在國際法領域有個複雜的背景和明顯的發展趨勢。

     眾所周知,十九世紀西方列強(包括日本)經過工業革命脫胎換骨之後,對外的軍事擴張便所向披靡。弱小國家則在強大軍事壓力下,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強加性條約」(此概念於十八世紀已由西方提出)。

     以中國為例,從一八四二年《南京條約》開始,一直到一九三三年的《塘沽協定》,絕大多數的國際條約都可歸類於:一個主權國家處於喪失自主能力下被迫簽訂的條約。基於此,孫中山先生於二十世紀首先提出「不平等條約」的概念,目的在於要求列強主動放棄強加於中國的條約。

     西方列強為防止既得利益受損,當然堅持所有條約的「合法性」,因而拒絕放棄「不平等條約」。及至一九四三年美國投入第二次世界大戰、明顯需要中國積極穩住亞洲戰場時刻,便主動地連同英國放棄了過去與中國簽訂的「治外法權」。嗣後不久,同盟國又在紐倫堡大審上廢止了一九三八年在納粹德國軍事威脅下所簽訂的《慕尼克協定》(將捷克斯拉夫讓與德國)。於是乎,國際社會可說是首次、集體地以法律行動對「不平等條約」添加了註腳。

     如果再結合《聯合國憲章》著重對禁止濫用武力及武力威脅所作的一系列規定,目前國際上即便對「不平等條約」的界定還有理論上的爭議;但政治實踐上,已沒有任何國家敢於明目張膽地採用武力手段迫使對手簽訂條約;當然,也更談不上敢於強調該條約的「合法性」。如今,霸權、強國、大國尚且如此小心翼翼;而一度受到《馬關條約》嚴重壓迫、甚至導致日據之初廿多萬抗日分子受到殘殺的台灣,竟然有如此多的後人去維護該條約的「合法性」,其「主體意識」已墮落到蕩然無存地步。

     這次關於教材內容的更改,還涉及到「早期台灣」究竟是該從「荷、西與鄭氏台灣」談起,還是需要在「荷、西進出台灣之前,介紹一些漢族與台灣的關係」。

     許久以前,或說在杜正勝時代,台北故宮曾舉辦過一次「福爾摩沙展覽」。彼時,其進門第一幅掛圖便開宗明義地介紹「荷蘭人抵達台灣之前,基本沒有漢族移民」。當時我便脫口責問其講解員,「一六三○年之後荷蘭人在台灣殺戮的難道全是原住民?譬如郭懷一領導下的抗荷運動,導致四千多名漢人被殺,難道不都是我們台灣人的祖先?」該講解員聽後頓覺語塞…。

     嚴格說來,「日治」與「早期台灣史」所體現的問題都屬同一性質,即有些人處心積慮地試圖抹煞殖民主義統治的侵略性,而其心理動機無非是認為如此一來就增加了台灣的「國際接軌」。問題是,台灣史上第一次接軌是以人頭落地為代價的大悲劇;而此次的接軌運動純粹是一場磕頭如搗蒜的鬧劇。(作者為世新大學副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7250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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