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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01:06:36瀏覽1514|回應0|推薦3 | |
運動文化裡的商業化和運動員明星偶像化,基督教會較不見探討。反而常見的是,教會樂見基督徒運動明星在運動文化中,把握機會為基督教信仰作見證。 因為運動文化多面地和媒體結合,傳播快速,幅面廣大。運動明星的一舉一動,也因其知名度會透過媒體無限膨脹,引起萬眾矚目,千人效法,為何不藉機讓耶穌的名聲遠傳呢? 這可能是教會和基督徒運動員都會打的「如意算盤」。只是,若回到運動的本質,運動是上帝創造出來的一種玩耍,就不應成為傳福音的手段。 換句話說,基督徒參與運動是為了在運動中得到忘我和喜悅,然後讚美神。對世人作見證,應是這些之後,生命上的一種自然流露。讓見證神是因為運動恩賜被充分發揮後所結出的果子,是否會更合乎神的本然心意? 林書豪成名前就已在台灣《好消息》(Good TV)節目中為主作見證。成名後登上《體育畫報》和《時代雜誌》的封面,商業價值可說是熾手可熱,但他仍在受訪時一再強調他愛籃球,但他更愛上帝,他說: 「我只想如何可以更信靠神,更降服,帶給神更多的榮耀」[1]。 他的這一段屬靈體會,不只是在贏球時得到,更在他還什麼都不是,嚐盡受拒滋味時,從與神親近的關係中便深刻地汲取出。 在美國除了林書豪之外,基督徒運動明星為主作見證的其實不少。有足球明星狄柏(Tim Tebow),他在大學參加球賽時,每次會在雙眼下面保護日曬的陰影上寫下聖經經文。曾經寫過約翰福音3章16節,結果24小時內創下Google九億搜尋這節經文的紀錄。 後來球賽立下不准在眼下漆經文的規定,且稱之為「提姆狄柏規定」。但他仍有比賽時公開在球場著名的單腿跪地,低首禱告,也因此產生了一個新詞「提姆跪姿」(Timbowing)。 另有洋基棒球隊投手拉巴斯 (Mariano Rivera Paz),常被人發現在場邊讀聖經的身影,他的棒球手套上也刻著經文:「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此外,棒球明星普裘斯(Albert Pujols)更在他的慈善網站上貼著宣言: 「我生命的目標是榮耀耶穌,我的生命不是大部分對耶穌基督委身,而是百分百對基督和祂的旨意委身。上帝給了我在棒球場上贏球的能力,但是棒球不是目的,只是我和妻子蒂蒂(Dee Dee) 榮耀神的手段。 」 奧林匹克重量級拳擊金牌得主弗門(George Foreman),後來成為牧師,還出版了一本回憶錄,書名就叫《神在我的角落裡-屬靈回憶錄》(God in my Corner)。 運動英雄傳福音,對年輕人尤其有引人模仿與跟隨的效果。他們就是年輕人生命裡強而有力的典範。林書豪從枯坐冷板凳到上場發威的「灰姑娘」故事,更跨幾代與領域,成為教會講台、企業管理等各行業的一種啟發。 但是,也有基督徒會擔心,若是林書豪見證神是因為一連串的贏球,那麼,當林開始一連串輸球了呢?又當如何自圓其說?事實上,之後,林書豪幾場球都打得不如理想,連輸幾場後,媒體開始疑問:是否林的神奇魅力開始在縮減?這是否會反而成為對神的一種反見證呢? 運動明星作見證弔詭,就在於贏球才能贏得話語權。運動中的最大重點也在打贏。著名足球教練藍巴蒂( Vince Lombardi) 即說: 「贏得比賽不是一切,但卻是唯一重要的事。」(Winning isn’t everything; it’s the only thing.)意味著球賽已不只是一場球賽,所有的全神貫注,都是為了打贏這場球。 既然贏得比賽是運動中最重要的事,基督徒運動員的話語權更是靠贏球方能取得,這裡面其實內藏一種脆弱。因為球場如戰場,勝敗乃兵家常事,但贏球的時候讚美神,見證打球有如神助。那麼,輸球時要如何來見證神呢? 當初「林來瘋」魅力開始在後來因輸球而漸漸減退時,要如何向世人仍然見證神的作為與同在?更何況兩隊中若都有基督徒運動員呢?誰輸誰贏難道是我們的上帝在選邊麼? 這就要回到運動的本質,運動,是為了玩耍。能把自己不管多少的運動恩賜在場上充分發揮,就已達到參賽的目的。 更何況何謂基督徒的「屬靈勝仗」?屬靈勝仗不在於屬世的勝利,即使是為了傳福音那樣崇高的動機。神有祂工作的方式。 這有點像耶穌在曠野裡的不受試探,不會想用異能來證明自己的身分,或為取得天下的權炳和榮華,卻失去自己的靈魂。雖然異能和權炳榮華,都在傳福音方面會大有助益,但是,這並非神的心意。 基督徒運動明星真正的見證,不在他能在場上連連報捷,而在他能持久在主裡站立得穩,且無論何時都能讚美感謝神。這牽涉到運動明星必須有堅實的教會生活,與一生堅持的內在生命。信仰對他們,不只是公開的見證,也必須是個人對耶穌真誠的委身。 美國幾位基督徒運動明星的見證,都不只在球場上,也在生活裡,更在生命中。足球明星華納(Kurt Warner)有著比林書豪還要戲劇性的故事,他在進球隊前,是在雜貨店裡作裝貨員。經過一連串際遇後,1999年進入足球打後分衛,一舉成為當年的風雲人物。 當他一連41次觸地得分時,記者想採訪他最後一次得分的感受。他卻說:「最重要的事先作(First things first), 我要先感謝我的主,在上面的救主。謝謝耶穌!」 但是之後,他的職業運動生涯從高走低,降到谷底,最後參與亞利桑那州球隊。2009年,也是跟著這球隊在超級盃上輸給了匹茲堡隊。賽後又受訪,他仍說:「我今天能站在這個台上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在上面的主,我必須先對耶穌說謝謝,你知道我要這麼作,我必須這麼作。」 在2010年的退休聲明上,他這麼說:「我希望被人們記得的,不是我曾經怎麼擲球,哪一場球賽我打贏,而是有這麼一個人有信仰,也辛勤工作,而且也許不是每次都順利,卻仍然努力向前。因著他對自己的信心,還有對上帝的信心,他可以完成偉大的事。」 退休後,華納和他妻子仍活躍地服事,包括他們成立「最重要的事先作基金會」(First Things First Foundation),專門服事有極端困難的人。 另外一位運動明星吉卜司(Joe Gibbs)不是球員,是教練。他曾帶領華盛頓紅人隊贏得超級盃三連冠,以加班與工作倫理著名,建立了號稱:「最不同的NFL 帝國歷史」。 他九歲信主,到現在七十多歲,仍是最受歡迎的教會和勵志型講員。他曾針對自己的信仰寫過幾本書,並主持一個網站「生命計畫」(GamePlanForLife.com),提供以信心為主的生活建議。讓我們看到從球場退休後,他仍過著信心的生活與活躍地服事。 還有其他許多美國基督徒運動明星的見證,不論得時不得時,總是榮耀神。贏球不改變他們看自我的方式,輸球也不改變他們對神的認識。場上衝鋒陷陣充滿了熱情,場下待人不失謙卑有禮。所賺得的酬勞,除了感謝神,就拿來作各樣公益服事。 他們生命燃燒的時刻,不只限於球場發光的時候,還有球場下,生命裡。他們用真正的生命打敗了運動文化的規則,也因著信仰,把運動在他們生命中看得合乎中道。 他們讓我們了解到,基督徒的見證不是靠一次球賽,也非靠一段球場生涯,而是靠其屬靈的一生。對他們,贏球不是一切,也非最重要的事。真正最重要的事是贏得靈魂。 因此,林書豪不管下一場打得如何,都讓我們有這樣欣然的期許。 (作者是創世紀文字培訓書苑主任)
創文網站:www.gcwmi.org [1]林書豪受訪,MercuryNews.com ,“I'm thinking about how can I trust God more. How can I surrender more? How can I bring him more gl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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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