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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廢死這個主題下寫過太多駁過太多,但被駁者或者不知道或者不吭聲,所以早已意興闌珊,所以現在衹是“應要求”“簡駁”。
李佳玟此文仍然是以一偏之見貫穿全文,以片面真理為大道理,程度低。
比較完整的支持死刑制度的論說的大骨架李佳玟幾乎完全不碰,衹抓著一個重要的枝節放大了做文章。這是這些無能之人的慣用手段。
刑以懲罪,兼儆來玆。這八個字是整套罪刑制度的根本。
欠債還錢既為理所當然,那麼殺人償命如何不正當?法庭上永遠有一雙冤死或無辜被殘殺者的眼睛在瞪視著所有的人。李家同說大話,一望即知,根本不需要駁他。主張廢死者十個有九個在說大話。等量報復有什麼不正當?!有沒有別的道理壓得過等量報復?!主張廢死者根本答不出這兩個能壓死人的質問。歪理歪答當然不算數。
死刑的嚇阻功能不必多說。有人認為儆來玆比懲罪重要,我認為同等重要。
李佳玟說:『支持死刑的人在爭辯死刑存在的正當性時,經常不自覺地預設著一個完美的司法體制』。這是個低級的作戰手段,說得難聽一點就是狗眼看人低。會不自覺地預設著一個完美的司法體制的人應該是十不得一。
李佳玟說:『在進行抽象的辯論時,這類主張具有相當程度的說服力,但適用到具體個案時,就會顯示其殘酷。譬如說,在江國慶幾乎可認定是冤案被害者時,我不知道支持死刑的人是不是能夠一個一個到江家人的面前……,堅定地說:「……」』這也是個低級的作戰手段。我SCF有必要去江家說這個話嗎?!兇殘殺人或連續殺人殘酷不殘酷?!李佳玟也知道廢死的主張被譏為因噎廢食,那麼因噎廢食而餓死愚蠢不愚蠢?李佳玟也知道刑求現在沒有了,她身為法學教授應該非常清楚我們的司法制度可以如何改進到【衹要有疑,就不判死】,她為什麼不談這些?!
李佳玟為什麼不去問問江家人死刑是不是應該廢除?
把上面這些都想通想透了之後,李佳玟的這些雄辯之語就都被水泡成紙漿了~~~
『弔詭的是,一旦判決關乎人命,法官卻又搖身一變成了明鏡高懸的包青天,被媒體輿論善待。但,恐龍判決與死刑判決不都是在同個司法系統所做成的?為什麼台灣社會對於司法有如此選擇性的信賴?』『多數人不信任法官,卻又堅持死刑具有正當性,是不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其實顯現出一種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現在的死刑制度不夠好,必須改善。現在的法官的品質也不夠好,也必須改善。
一旦判決關乎人命,法官何曾『搖身一變成了明鏡高懸的包青天,被媒體輿論善待』???
李佳玟拿現在的臺灣社會上的一般人當白癡嗎?
李佳玟是個臉不紅氣不喘的詭辯之徒。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程度如此,這是事實。不過臺大的法理學教授顏某牌子比她大得多,所以我衹能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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