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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6] 關於電小二對anybody和茶貓的處置
2008/08/16 01:12:50瀏覽708|回應3|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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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56682/2984809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請進只此一家 老字號】城市/討論區/

2008/08/1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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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不容挑戰,事實上也不應戰,但電小二有權寬容可能是聯網史上最嚴重的文學抄襲事件(嚴重程度在中文網路上絕對名列前茅),有權N次對絕對沒法裝聾作瞎也絕對必須嚴厲處置的檢舉裝聾作瞎,也有權打悶棍一次處死三個網友的四個城市(其中一個城市百分之一萬是洩憤牽連)並以強行扭改市長設定的方式“強暴”一個城市,這些我都是當事人,所以我現在在這件事上不多話。

電小二的處置在現實層面完全沒法反抗,但是在心理態度上完全不需要尊重。

現在是電小二五號,但是“電小二”這個名號是連貫的,電小二四號的失職和失格表演醜陋極了,電小二五號現在要怎麼補救聯網電小二的聲名?不那麼容易。不太在乎“天賦君權”的網友重視的是電小二這個名號背後的那個人品,而一個人的品是他自己的言行自動塑造出來的。

PS:【私下偵測IP】能是一個罪名嗎? -- 如果一個人決定他當下這頓飯要吃牛肉麵而不吃排骨便當是犯罪那麼他【私下偵測IP】就當然是犯罪。 -- 注意我這不是在挑戰電小二,我衹是不信任我的大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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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service/board/index.jsp
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
2008/03/07 15:17:40

大家好:

網路城邦內有若干網友宣稱掌握他人IP,知道某某帳號是某某帳號的分身。請大家不要私下進行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

也請大家不要輕易相信未經網路城邦官方認可的消息,唯有網路城邦管理者公佈的消息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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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未經他人同意公開其他網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
2008/08/08 17:44:54

網路城邦為聯合線上為服務網友所提供的一個線上虛擬世界,讓網友們可自由生活、創作、討論及交誼。請勿未經他人同意公開其他網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地點、身分證字號......等),若經檢舉查證屬實者,聯合線上將逕行刪除相關內容,嚴重者予以停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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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停權公告
2008/08/11 17:53:08

.經網友檢舉,網友TEACAT(teacat888)因違反網路城邦公告「請勿擅用網路城邦管理者名號發表(2008/04/24 16:57:28) 」,故電小二已逕將不實文章刪除,並予以停權一周(2008/08/08~2008/08/15)

經網友檢舉,網友anybody(coffeejelly)違反網路城邦公告「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2008/03/07 15:17:40)」,以及「請勿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2008/08/08 17:44:54)」,故電小二已逕將檢舉文章刪除,並予以停權一周(2008/08/11~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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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城邦聲明公告
2008/08/13 16:10:23

網友anybody(帳號:coffeejelly)遭聯合線上以違反「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為由停權一事,已另有其他網友出面說明進行偵測 IP,非anybody所為。然因anybody確實有「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之行為,因此維持停權一周不變。

網友anybody(帳號:coffeejelly)停權理由是「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以及「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且已非初犯,因此予以停權處分,與網友♀nana♀(帳號:nanasmile)盜文一事無關。

.聯合線上依照「UDN網路城邦服務條款」管理網路城邦,再次提醒大家勿違反相關規定,並請大家勿私下偵測IP、勿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勿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

.若網友發現有人利用分身帳號進行不當行為導致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時,請前來向網路城邦檢舉,勿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被檢舉人若有不當行為查證屬實,聯合線上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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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停權公告
2008/08/14 18:53:43

根據網路城邦最新掌握資料顯示,網友♀nana♀(帳號:nanasmile)及網友TEACAT(帳號:teacat888)帳號為同一人所使用。

♀nana♀與TEACAT利用分身帳號進行不當行為已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且多次否認分身之言論已違反網路城邦服務條款中「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不實內容」,故TEACAT延長停權一周,♀nana♀亦停權一周(2008/08/15~2008/08/22)。

對於網路城邦管理者一時不查♀nana♀與TEACAT分身問題,導致其他使用者權益受損,在此向大家表示歉意。

然網友anybody(帳號:coffeejelly)停權理由「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及「未經他人同意公開真實身分相關資訊」依舊成立,因此維持停權一周不變(2008/08/11~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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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我是誰妳管不著
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
2008/08/25 23:56

Anybody 未得茶貓允許﹐擅自公佈她的真實姓名住址﹐還寄幾百封信去騷擾她的父母與鄰居。 這種行為﹐根本就是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 而你們這些老白老黃老黑老花痴﹐聚眾行凶﹐助紂為虐﹐在聯網上橫行霸道﹐殺人不眨眼還洋洋自得。告訴你們﹕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次妳的院長再看到妳又在上班時間出來欺負人﹐看妳還有沒有另一個司空來救妳。
SCFtw2(SCFtw2) 於 2008-08-26 00:23 回覆:
沒有人管得著一個搬出刑法來哄大人的可憐的小朋友在網上罵跟自己對某事的認識和判斷不同的人是老白老黃老黑老花痴。 ╯^﹏﹏^╰

anybod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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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2008/08/21 22:43

我已經出獄啦

明天那個抄襲的人大概也要出獄了


SCFtw2(SCFtw2) 於 2008-08-22 09:2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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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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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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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緣木求魚?看笑話就好
2008/08/1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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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56682/2984809?raid=2985542#rep2985542
何必緣木求魚?看笑話就好
2008/08/16 16:23

電小二完全是黑箱作業,身在此職衹要還不太笨就不會公開跟網友辯理,因為會累死而且有失尊嚴。電小二在大案子上開口辯理必輸,因為網友集體比她清楚事況而且網友中比她高明的人太多。不過聯網電小二判官的公信力得分絕不超過五十分(必須重修)的根本原因在她或她們對大案子的處置“經常遠離人所共知人心所同的公平”

電小二四號曾經『打悶棍一次處死三個網友的四個城市(其中一個城市百分之一萬是洩憤牽連)並以強行扭改市長設定的方式“強暴”一個城市』,這些都是黑箱,都不公開,事前無溝通,事後不公告,也不私告,總之是一言不發打悶棍,附帶打死無辜,打死了事,過兩天還要“強暴”,還是一言不發。[真正的巨辜沒事,說著正義的話,自認為“良幣”,為這事讚美電小二至今。]電小二四號然後“才開始”披著法袍審小案子,事前溝通,事後還發判決書,停權一週兩週,忙著公告私告,很盡責的樣子。

這件聯網歷來最嚴重的打悶棍大案電小二四號至今未有一言交待,根本原因很簡單 -- 事情緣於電小二自己長期嚴重失職,而裡面是不是有什麼不便告人的對某人的偏袒就衹能是猜測了。

手握君權的法官而如此,《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是她的玩具箱,有些新規定好像兒戲,悶棍打殺網友是她的權力,期望聯網電小二能做到“經常離人所共知人心所同的公平不太遠”毋乃緣木求魚乎?! ^_^

電小二五號現在看起來很盡責,但是我看著那些停權公告衹當是看笑話。

聯網的程式規劃設計很好,聯網的電小二判官表現很差。大家將就著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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