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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符號學與結構語言學(下)
2007/06/13 22:28:02瀏覽1798|回應0|推薦3

    梅茲在他早期的事業中就曾問道:『電影和語言怎麼相像?又像到何種程度?』他檢視並分析語言學類比到電影的例子,發現就語言的最小單位『音素(符徵(signifier,文字本身)的單位)』與『詞素(符旨(signified,文字所代表的意義)的單位)』而言,電影並沒有所謂最小基本單位,更無法以語言學的方式看待電影找出電影的『文法』!

    事實上,梅茲的用意是,先打破盛行的『電影─語言』的概念,然後再用他自己的方法將之有系統的建立起來。梅茲指出,早期『電影─語言』的失敗,並非使用過多語言學理論,而是用得太少了。電影與語言之間的關係並不單純,一旦比較開始,就必須貫徹始終,如此一來電影究竟屬於何種表現體系的工作才能進行。

    梅茲提到,他贊成把整個語言學的觀念用在作品上,一如上文所示,將『音素』與『文字』這些概念用到電影上是極為錯誤的,因為這些用詞指的是語言表現的特定材料;然而像符碼(Code)、訊息、系統、作品、文本(text)、結構、並列組合等名詞則對電影理論家很有用處。這些觀念是由語言學發展出來的,卻適用於所有種類的傳播系統。

    『意義顯現』(將訊息傳達給觀眾的過程)是梅茲從事記號學研究的第一步。一部電影的所有意義,都必須經過符碼的傳遞,才能為觀眾所接受。在電影中,這種符號意義對我們來說,就是作品經過符碼化的訊息(coded messages)。

    符碼至少有三個基本特性,透過這些特性,我們才能理解並分析符碼。其一是獨特的程度,即只屬於電影媒體,別處沒有的符碼;其次是普遍性的層次,如存在於幾乎所有的電影中的全景鏡頭;最後是經由化約所得到的次符碼。

    和『符碼─訊息』觀念分不開的是系統(system)與作品(text),我們不可能在電影中純粹的,或個別的經驗得到符碼和訊息,他們總是在作品中和其他成份交織在一起,作品的最佳單位當然是『一部電影』。『一部電影』沿著兩個軸線將電影中的訊息組織起來:『共時性』與『歷時性』,我們從而由一部影片中出現的符號探討其定位與歷史背景,由此解析符號,解放符號。

    解讀這些符號,並在新的思考的挹注下,許多電影的思潮逐漸湧現。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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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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