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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元教訓背後的疑雲
2012/03/10 16:13:35瀏覽3909|回應7|推薦35
1305期新新聞有一篇封面故事,標題很大很聳動:一堂十億元的教訓。

故事的主題是,台灣必翔公司與其英國代理商,因代理合約糾紛,纏訟十年,官司從英國一路打回台灣。最後還是敗訴,必需賠償對方十億元。

在此文中,必翔公司先憤怒的控訴,英國法院對有色人種的岐視,接著又哀怨的指責,台灣法院與政府的弱勢無能,任憑外人擺佈。最後說:不如去投共算了。

全文從感情出發,以民粹結尾,火上加油、沸沸揚揚,非常激動。但是,對本案勝負的關鍵:合約內容,卻沒有明確的交代。另外,對賠償金額為何如此之高,也沒有進一步的說明。

本堂主旅歐行商多年,對台灣廠商什麽合約都敢簽的大無畏精神,非常敬佩。通常只要客户說,簽完合約就下單,往往連看都不看,或者看也看不懂,反正大筆一揮,簽了再說。

問題是,你簽了再說,客户可是非常認真,慎而重之將合約珍藏於保險箱,有朝一日可能價值萬金。正因為一方慎重其事一方草率行事,合約大都由客户準備,充滿了只保障一方的不平等條款。台灣廠商簽了約拿了單,渾然不知,脖子上已多了一根無形的吊人索。

十億元的教訓文中提到說:囿於語言隔閡,又對合約背後的但書與條件不熟悉,輕忽了眉眉角角的殺傷力、、等等。由此可見,必翔一案,就是〝簽了再說〞的範例。後來雙方鬧翻,客户拿出合約,吊人索一拉。必翔就只能〝人為拉索,我為吊客〞了。

本堂主三商一生,代理合約簽過不知凡幾。早年跑中東非洲,007手提箱中,獨家代理合約一大叠,誰要就簽給誰,往往一國之內發了五六七八張。簽的人好笑,拿的人好玩,大家都不認真。

定居德國之後,才發現凡事必簽約,而且一簽就算,不能賴帳。〝簽了再說〞等於找死,於是改戰法為〝看了再簽〞。後來,看多了煩,乾脆找律師來,擬了一些制式合約,進一步改變戰法為〝要簽就簽我的〞。
從此以後,每與客户談得差不多入港,就趕緊搶先手,掏出合約,來來來!我們來簽約。客户往往為之氣奪,諾諾的拿出他預備好的合約說:我們綜合一下好了。

大約十年前,本堂主打過一場非常類似必翔案的官司,對方也是英國代理商,也是因業績不够終止合約而興訟。不同的是,代理合約是我方制式合約,條款簡單明暸,相當中立。

本來合約終止,雙方一拍兩散,有空再聯絡。但對方因此而拒付貨款餘額,我方不得不跨海提告,追討貨款。

對方首先提出舊庫存損失及不良品損失,要求補償。這些項目本來就應處理,我方一一清點後,扣抵貨款。

對方又提出終止合約損失,要求補償。主要內容是在合約期間,為推廣我方品牌所花掉的Marketing費用,以及內部相關人員薪資。

此項目在合約中沒有規定。法庭最後判決:我方應補償Marketing費用,但不必補償內部相關人員薪資。平心而論,英國的法院,相當公正。

反觀必翔一案,賠償金額如此龐大,文中卻只論及非常少見的未來利益損失,對一般性的庫存損失、不良品損失、退貨損失及Marketing費用,卻完全略過不表。此為避重就輕疑雲。

再者,一件官司從英國打到台灣,名律師請了一大堆,卻從頭輸到尾。文中不提是否有重大且明顯的違約事實,只強調語言隔閡、但書與條件不熟悉、、等等。此為化繁為簡疑雲。

真正說起來,國際商業糾紛一旦進了法院,九頭牛也拉不回,找外交人員找政府,都沒用。投共,也沒用。就算你找來英女王出面力挺,也無濟於事。

綜觀全文,並不以事實追索或案情探討為重點,反而以情緒式的謾罵為主題,駡英國法院岐視、罵台灣法院胳臂往外彎、駡外交人員無能、駡政府弱勢、駡國家到底在那里?

或許,新新聞為何以此文做為封面故事,才是最大的疑雲。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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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6197287

 回應文章

小菜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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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17:27

現在的台灣媒體,每個都在玩譁眾取寵的把戲,不過媒體也是投人民所好

這幾年商周.天下等常談韓國,韓國怎樣優秀,台灣多麼不長進,近日到了圖書館翻了舊書,赫然一見原來早在1989年天下就刊了有關韓國的專題,內容和最近的幾年的可說是大同小異,只是台灣人一直以來不知不覺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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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賠會怎樣?
2012/03/13 18:01
必翔如果不服判決,拒決給錢,會怎麼樣呢?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3 20:46 回覆:
既然台灣的法院已判決定讞,不賠,就依法扣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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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見
2012/03/13 16:00
因某種緣故,我非常重視必翔這篇報導
一看標題,我想知道的內容是
1.出了什麼事?
2.必翔為什麼敗訴
3.必翔後續作法
4.對必翔的影響
5.必翔電動車賣到歐洲的未來
然而本篇如同版主所言,它不是論說文,而是抒情文,旨在抨擊政府.無建設性可言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3 20:42 回覆:

以本堂猜之,必翔原生產電動代步車,後因電池技術有所突破,進一步想升級生產電動汽車,此兩者之市場規模,天差地別。而且原來的代理商是醫療器材業,無法勝任真正的汽車行銷業務。因此,必翔找理由終止合約,另尋新歡。不料,原合約中的某些條款,使得原代理商認為有利可圖,趁機提告,大敲一筆。原代理商必定掌握了必翔明顯違約的事實,因此官司一路打,必翔一路敗。如今只能賠償了事,如果必翔電動汽車,真能在歐洲占一席之地,賠十億不算什麽,如果必翔電動汽車,沒有像說的那麽好,前途就堪慮了。

必翔的遭遇值得同情、值得警惕,也值得激勵。好好一個題材,被新新聞搞成現代竇娥冤,唉!


行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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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觀念
2012/03/12 01:07

這個案例,再加上幾年前BenQ收購西門子某個部門所衍生的糾紛,我覺得都是同一個問題:對歐洲人的邏輯不太瞭解,用台灣的思維方式去「猜」或「設想」,這樣會出問題。台灣的商業思維比較偏美國、日本及老中國,三者綜合體,跟歐洲完全不同。希望未來到歐洲做生意的人,能多瞭解歐洲的商業思維。至於新新聞,早期批判性很強,但後來發現,商業性媒體畢竟有其限制,也只能這樣了。距離上次看新新聞,好像也有十年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2 15:38 回覆:
太對了!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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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元是小費
2012/03/11 17:54
攤販勝店面, 夜市勝百貨公司是主流,
統獨騙人民, 鎖國當老大.
全台正跳海, 十億元小意思 .

「我反正信了」
中央社 – 2011年12月24日 下午1:45
「我反正信了」大陸最紅新聞語
(中央社台北23日電)由大陸中國網財經和百度新聞合作推出的今年大陸10大新聞語錄,「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高居榜首。
中國網在報導中指出,一個國家流行的話語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這個國家的現狀或者情緒」。
「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是大陸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在溫州動車追撞事故發生後說的。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2 15:36 回覆: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好像是老毛說的。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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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帽子手法每家都一樣
2012/03/10 17:21

銀正雄:

這本政論周刊,簡直就是美國資本主義的代言人。他們崇尚半吊的自由主義,視傳統文化為垃圾。民粹是他們的王道,給國民黨扣帽子,則是他們的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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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先生大概沒看過南方朔對美國小布希總統的批評,基本上也是做甚麼都會被南方朔罵,連演講時伸個大拇指也被罵一次。

不過南方朔現在批評國民黨,所以銀先生也選擇性失憶,忘掉南方朔對小布希的批評把他改稱美國資本主義代言人。 扣帽子手法每家都一樣。


銀正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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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
2012/03/10 16:39

這本政論周刊,簡直就是美國資本主義的代言人。他們崇尚半吊的自由主義,視傳統文化為垃圾。民粹是他們的王道,給國民黨扣帽子,則是他們的專長。

王健壯、南方朔、司馬文武等都是當初的合夥創辦人,從他們體系出來的媒體人,後來都到各報社甚至電視台當名嘴,例如王、南、黃光芹、黃創夏等。台灣媒體的腐敗,他們功勞特大。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1 16:16 回覆:
大約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本堂主常在永福樓吃飯,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剛獲准回國的周天瑞,並因此成為新新聞的創刋讀者,之後每期必讀,到出國為止。一直對新新聞印象頗佳,沒想到如今竟墮落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