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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的死刑和無期徒刑
2014/03/11 14:09:33瀏覽2942|回應13|推薦37

去年仲夏,洪案如山洪爆發,一發不可收拾,掀起了千風萬浪,撼動了整個社會。终於,在白色運動迫使政府廢軍審改民審之後,逐漸風平了浪靜了。當時,就有法界人士預言,民審未必重於軍審,到時可能風波再起。

果然,前幾天,洪案的一審判決出爐,風又生波又起。聽吧!司法已死、司法最黑暗的一天、一條命只值六個月、、、等等等等,引人同情的非理性語言,透過各種媒體,再度呈現眼前。

以本堂觀之,這一次,只會小風小浪,不會再引起掀然大波,因為洪案的主犯,一個叫軍審,已經判決死刑,並且執行完畢,另一個叫軍中禁閉室,已無限期自我禁閉,不知何時才會開放。

剩下的一干人犯,都只是扭曲制度的参與者,或照例或因襲,甚至因私怨加了點油醋,但都缺乏真正的殺人動機,更談不上集體虐殺的共犯結構。沒有殺人動機,就是意外,既是意外,一干人犯判刑六個八個月,也就合理合法。當然,對洪仲丘家屬來說,感情上,萬萬不能接受,才會有上述非理性的言語。

的確,痛失親人的受害者家屬必然飽受折磨,外人難以體會,也不能置喙。因此,不論是普方老太太選擇的完全原諒,還是洪姊洪舅堅持的相對回報,都算是人性的高低範圍之内。

至此,洪案已超越了洪案,除了環繞在受害者家屬周圍,伺機搶食殘羹敗肴的蟑類鼠輩之外,不會再有輿論狂潮,不會再有白色運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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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人
2014/03/11 16:37

我曾經問過一個和尚:「人死後,可以唸經超渡嗎?」

和尚回答:「人死業即消,唸經超渡只是在安撫尚活在世上的親人的心……講坦白的,如果一個作惡多端的人,死後可以靠唸經超渡而上極樂世界的話,那才是真的沒天理了!」

這些話,回敬給那些想利用洪案的人。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45 回覆:
好!

老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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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表態看怎麼回事。
2014/03/11 15:57
國防部希望此案輕判。不願意用一個義務士毀了一干軍官。馬英九應在國防部這邊的。司法部門我看趕鴉上架不願接手也不願與國防部與總統對抗。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4-03-13 11:44 回覆:
我看輕判是因為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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