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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團聚」或「依親居留」逐次加簽入出(出入)境許可證,於春節假期無法辦理加簽手續而欲入、出國者可至各機場、港口之移民署國境事務隊辦理加簽。
2012/01/22 00:57:55瀏覽1061|回應0|推薦8
 

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團聚」或「依親居留」逐次加簽入出(出入)境許可證,於春節假期無法辦理加簽手續而欲入、出國者可至各機場、港口之移民署國境事務隊辦理加簽。

更新頻率:不定期
發布機關:國境事務大隊
發布日期:2012/1/13
連絡電話:松山機場(02)25475547、25474161 桃園機場(03)3985010分機1390、2390 台中機場(04)26155028 高雄機場(07)8017311分機81、82、83 金門水頭商港(082)312131

大陸地區人民持有「團聚」或「依親居留」逐次加簽入出(出入)境許可證,於春節假期移民署各服務站不上班期間無法辦理加簽手續而欲入、出國者,可持效期內之逐次加簽入出(出入)境許可證,至各機場、港口之移民署國境事務隊辦理加簽後持憑入、出國。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109761&ctNode=29710&mp=1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取消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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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605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