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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的公司還是不願意用沒有身份證的大陸新娘?
2011/03/18 06:09:52瀏覽2079|回應0|推薦8
 

為什麼有的公司還是不願意用沒有身份證的大陸新娘?

本文源自台灣新住民論壇 ke8028 http://tniahome.org.tw/

大家好:我住宜蘭蘇澳,我和老公兩人一直都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工作,發展的很好,我在大陸是做行政文書方面的工作,我們結婚快10年了,但因婆婆一人台灣無人陪伴,跟老公商量後決定放棄大陸的事業回台定居重新開始,我有居留證,按理說有工作權的,但我找工作到處碰壁,降低門檻找作業員的工作都沒公司要用,原因都是說不用沒有身份證的,大陸新娘就應當受到這樣的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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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会作陸配後盾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海基會創會20周年,上午舉行園遊會慶祝,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右一)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二)到場與民眾打招呼。記者陳俊吉/攝影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在海基會的園遊會中表示,陸配的工作許可已逐年放寬,陸配只要在台灣合法依親居留,不必等到長期居留,也不必身分證,或勞委會的工作許可證,就可以工作,但是許多廠商仍不諳法律規定,依據就業服務法,廠商若觸法,可罰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她說,勞委會會做陸配姐妹的後盾。

海基會上午在台北市政府前廣場舉行園遊會慶祝成立20周年,由於下周二正值婦女節,海基會邀請大陸籍配偶參加園遊會同樂。王如玄在園遊會受訪表示,陸配取得工作權經過一番努力,台灣是否全面開放陸配工作權,曾在國會殿堂上激烈辦論。

王如玄指出,很多廠商不諳規定,以為陸配一定要有勞委會的工作許可才可以雇用。也有很多廠商認為雇用陸配還要去查勞委會的相關規定,怕麻煩而造成技術杯葛,不給陸配面試機會。廠商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依據就業服務法可開罰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緩。

【2011/03/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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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拿什麼愛你?[轉貼]

本文源自台灣新住民論壇 allen  http://tniahome.org.tw/

回想來台灣,今天已經是第55天了,可內心卻象過了五百五十天一樣,心裏的急燥不安,讓我快要崩潰!

不經意的多次問自己,你真的是沒有本事,還是眾多的台灣企業家對我有色觀看?難道在他們的眼裏,我們是黑白的,而其它人是彩色的???

在大陸時,我能享受工作帶來的成就感,在近四千人的大公司,擔任總經理特助,負責行政人事總務以及生產查核,我也做的有聲有色,在年出口近四億人民幣的大型百貨貿易公司擔任管理部經理,將整個公司管理的有條不亂,並且負責國際展會,幫助眾多國外客戶采購近百種產品,所有的工作都是這麼的有成就感,而且在陸期間,我也創立過助學基金會,幫助那些因貧困上不起學的學生,因為我小時候也是家境貧困,自己邊邊打工邊上學,完成了學業,我明白那種感覺,可是到了台灣,我只是找一份采購或國貿的業務人員的普通職務,卻是這麼的難,一個月內發出近四五百份簡歷,約我面試的卻不到十家,而這十家中卻不約而同的因為我是大陸人,卻一一以默言來對待我。一次一次的期待卻換回來一次一次的失落。。。。。

年少時,對台灣充滿神奇的色彩,而在兩年多前,因為工作的原因,結識我的太太,在工作中,經常接觸到,彼此相愛著,為了這份愛,我們突破了所有的困難,終於走到了一起,為了怕她生活在大陸不習慣,我只好選擇來台灣,想在這裏共建我們美好的夢想;我辭去了別人眼裏很好的工作,賣掉了我心愛的汽車,離開了那個工作和生活了近十年的地方---浙江義烏,我見證著它的發展,從一個小百貨市場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商貿城;

剛來台灣時,只花了僅僅不到兩周的時間,將全部依親居留的手續全部辦好,心裏充滿著希望,想象著還和大陸時一樣,有著一份體面的工作,周末和太太一起出去吃小吃,陪太太散步,過著浪漫又幸福的二人世界,可是現實和夢想總是差太多,因為一次一次投送簡歷而石沉大海,還有僅有的幾次面試而沒有結果,讓我感到心煩意亂,心裏壓力很大,太太也看的出來,總是安慰我,不要急,慢慢找,總會有公司會要的,可是做為一個男人,怎麼可能不急,怎麼可能會看著太太每天這麼勞累的工作,而我卻宅在家裏?真的做不到!

不知道安慰我,還是嘲笑,最近有幾家公司主動叫我去上班,可是去看了一下後,天呀,全是傳銷公司,真是人生如戲呀!

整天悶在家裏,有時候真的好想找個人聊聊天,說說心裏話也好,可是心裏太多的壓力又不想告訴太太,怕她也受我影呼,無意中看到這個新住民論壇,只好進來看看,或許有很多大陸同鄉,有空可以多聊聊,我想只有我們真的懂得這種“獨在羿鄉為羿客”的感覺!

台灣,一個充滿神奇的地區,一個讓中國人都牽掛的地區,也是一個讓政府頭痛的地區,對於台灣,我沒有政治立場,唯一的標准就是只要能讓民眾過的幸福安康,有幸福感和安全感;可是台灣,我拿什麼愛你??你真正接納我和“我們”了嗎?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為什麼不給我兩千三百萬分之一的機會?對於台灣本地人來說,這些所謂的外來人,能夠背影離鄉來到台灣,付出的比台灣人更多,承擔的也比台灣人更多,可是為什麼不給我們一樣愛台灣和奉獻台灣的機會呢?????

台灣,我用我的全部愛你,可是你真的愛我和“我們”嗎???

http://tniahome.org.tw/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那麼在台灣重驗DNA之費用應該由移民署支付才對。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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