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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陸委會邀請 修法說明 座談會(修改法案大致內容) 2008-11-21
2008/11/22 01:53:26瀏覽639|回應0|推薦0
 
2008/11/21 17:56

[公告] 陸委會邀請 修法說明 座談會(修改法案大致內容)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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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陸委會主動邀請本會核心、移盟友好團體夥伴、大陸配偶,參加攸關大陸配偶權益法案說明會,這是政府一小步,卻是大陸配偶與政府間的一大步,相當感謝主委賴幸媛以及法政處吳處長會同各級長官如此重視大陸配偶權益,這是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期所看不到的事實。

天早上10點,我們一行十餘人上到陸委會會議室,在賴主委、全體到訪夥伴,以及媒體的見證下,賴主委明白宣示政府立場:保障真婚姻、阻隔結婚、保障生活全、反對歧視、保障法制待遇、不以杜絕假結婚限制真婚姻。

陸委會宣佈幾個修法重點:

一、行政命令馬上可做的方面:
1.取消定居每月500的名額限制。
2.取消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後,隔五年(8+5=13年)才能請陸配親生子女來台限制。

二、必須藉由立法院修法層面:
1.工作權全面開放(經由面談過關過後,不必申請工作證無條件可以自由工作)。
2.身分証取得年限,由8年改為6年,取消了團聚階段,直接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

三、政府其他方向與作為:
1.)假設台籍配偶死亡,陸配最高200萬繼承權,[可望]取消限制(研議中)。
2.)台籍配偶遇有[前]婚生子女不得收養[大陸籍前婚生子女](研議中)。
3.)面談時,可望允許第三人在場,以確保大陸配偶權益避免弊病(研議中)。
4.)增設[審查會],此會用來審查是否因觸法或是違法規則之審查,避免人為引起動不動就處以遣返的人道疏失。


今天賴主委主動邀約大陸配偶團體發表修法說明座談會,這種誠意感動到在場的每一個人,在賴主委身上看不到以前蔡英文當主委時官僚,她表現的是親民作風,會後,有陸配熱情的擁抱主委,本來還捏把冷汗的我,看到主委也欣喜擁抱,而放下心。

網友先進們 : 由上述修改法條看來,除了身分證取得年限並不令人滿意以外,我們該要給予陸委會等相關修法部會與單位最大的掌聲,尤其是取消定居配額制以及工作權全面開放。

本會以及移盟成員,唯一無法滿意的是身分証取得年限,並非我們版本的4年,可是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以我們自己的版本,說服政府說服立法委員來關切並同意支持修法,希望大家先耐心給予打氣與支持。

除了本會 鍾錦明會長、黃江南 前會長、唐曙 秘書長、我等核心幹部,感謝,包括我們的網友小莉在內四位大陸配偶到場提出修法看法,更要感謝移盟成員 : 政大法律系 廖元豪 廖教授、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王娟萍理事長、李麗華 秘書長、南洋姐妹會代表,熱情熱心支持與支援。


到行政院前[ 陸配相關法案法案催生 ] 活動預告:
11月25日(星期二)早上9:30分,在行政院門口集合,大家共同催促行政院迅速將修法版本送到立法院,盼望農曆過年前給大陸配偶一個法案過關的大紅包,歡迎大家前往。

PS:本活動有"可能"會有代表能進入到行政院與行政部門面對面溝通,代表人選由本會視情況挑選決定。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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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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