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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網 --兩岸通婚20年在台大陸配偶抗議待遇不公吁平等人權
2007/12/22 00:58:18瀏覽924|回應0|推薦2

來源:中國台灣網    時間:2007-12-21 13:43

[轉貼]中國台灣網 --兩岸通婚20年在台大陸配偶抗議待遇不公吁平等人權


  中國台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今天上午,「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在台當局「內政部移民署」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大陸配偶多年來一直遭受著不公平待遇,呼籲台當局還給大陸配偶平等人權。

  「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表示,自1987年台當局開放兩岸通婚,如今已滿20年,目前在台灣的大陸配偶超過25萬人,但在這20年裡,大陸配偶在生活和身份上遭到極不公平的歧視性待遇,台當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2002年甚至還提出要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年限從8年改為11年。此外,台當局還啟用面談機制,用侵犯隱私權的問題刁難大陸配偶入境。今年6月,台當局「內政部」公佈了「人口政策文件」,文件對大陸配偶居住島內的各階段做了全面限制縮減配額,大陸配偶越來越沒有平等權利。

  很多大陸配偶表示,他們希望早日融入台灣社會,但不合理的苛政,如面談加阻擾、被逼離婚、限制工作、強制遣返等使他們原本美滿的家庭破碎。

  「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認為,台當局不應把「認同度太低,離婚率偏高」的責任推給大陸配偶,應幫助大陸配偶早日融入台灣社會,而非處處打壓。(章潘)

http://www.chinataiwan.org/xwzx/bwkx...221_505709.htm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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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chive?l=f&id=5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819&ca=6
http://www.ma19.net/group/332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12no12
http://blog.yam.com/no1212
http://blog.sina.com.tw/no12no12/
http://www.wretch.cc/blog/no12no12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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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147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