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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07:21:17瀏覽870|回應0|推薦6 | |
2007/12/18 23:55 中國時報 2007.12.18 12.18--今天是世界移民日 . 期待移民政策新視野 龔尤倩 十二月十八日對於全球將近二億的移工/民是個重要的日子。就在這一天,聯合國通過了「保護移民以及其家屬成員的國際公約」。而十二月分的台灣社會,有千餘名移工走上街頭,要求國家提供弱勢家庭喘息服務、看護工應該享有休假權益;而同日,也有大學生歧視毆打外籍勞工的社會新聞。三十六萬的外籍勞工以及三十九萬的婚姻移民,正挑戰著台灣社會對多元族群認同的脆弱神經。 移工/民議題一向是文明社會對於弱勢人權照顧的重要指標,移工/民也容易因為不當的政府政策結構,使得社會對他們排斥,認為他們被次等社會對待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像是台灣政府殘補式的社會福利,剝奪了雇用外勞的弱勢家庭享有喘息服務的權利,造成了台灣家庭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與剝削;台灣政府同意讓雇主調高外勞食宿費上限,造成移工在勞動市場的更形廉價。 而嚴格的婚姻面談機制,更儼然把所有婚姻移民當作是假結婚的「嫌疑犯」…,這些都帶頭製造了歧視、製造了社會對他們的排斥與分化。政府若不積極重視面對移民/工的議題,新竹大學生對外勞的施暴將不是個案,種族問題終將造成社會未來的不安因子。然而細閱相關的國際公約,本外勞同工同酬、移工享有集會結社組織權、家庭團聚的人權,尊重黑工人權以及移民雙重國籍的承認,在在與台灣移工的客工脆弱勞動處境,以及台灣對婚姻移民的歧視與弱化,有著天壤差異。家庭團聚、承認雙重國籍等基本原則恐怕更被本地保守之士視為是毒蛇猛獸。 即便在部分歐盟國家復萌的民族主義政治修辭的今日,多數歐盟國家仍擁有對於跨界移動的勞工、婚姻移民予以人權對待與尊重,加強促進「社會融合」成了歐盟國家最熱門而重要的移工民政策。就連公民權最極致展現的政治選舉,歐盟也公開呼籲讓各國婚姻移民享有政治權利,對於境內居留五年以上的移工應該享有「地方政治參與權」。像羅馬等城市已推動居留六個月以上,即享有投票權,選出外國人自己的代表進入市議會監督市政。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當台灣政府拿加入聯合國議題進行政治操弄的同時,應該先檢視與面對我們的移工/民政策,當人類透過移動(不論是透過勞動或是婚姻)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成為無可替代的世界趨勢,台灣應先思考自己的移工/民對待是否真跟上了國際標準,一個新的視野與政策,不是不可能,犧牲人權的結果,台灣將付出代價。十二月十八日世界移民日,台灣對移工/民的保障,刻不容緩。(作者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執行長)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chive?l=f&id=5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819&ca=6 http://www.ma19.net/group/332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12no12 http://blog.yam.com/no1212 http://blog.sina.com.tw/no12no12/ http://www.wretch.cc/blog/no12no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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