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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走上街頭 抗議歸化財力證明
2007/12/07 03:03:44瀏覽1025|回應0|推薦6
 

外籍配偶走上街頭 抗議歸化財力證明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九日電)「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今天再發動東南亞外籍配偶與中國配偶家庭約六百人上街頭,抗議國籍法規定婚姻移民提具四十一萬元工作收入或存款證明才可歸化為台灣人,並指政府若在中秋節前無回應,不排除發動更大型抗爭行動。

包括來自越南、泰國、印尼、柬埔寨、菲律賓和中國的外籍配偶們同時呼籲全國三十五萬人的新移民家庭和關心移民人權的朋友,用選票支持反財力證明的立法委員和總統候選人。

發起這次行動的南洋姊妹會等團體,四月初合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集結移民、移工、社福、人權、婦女與學生等四十多個團體,不斷努力要讓行政院與社會各界瞭解財力證明政策對新移民家庭與人權的傷害,今天是第四波行動,依序到行政院與移民署請願。

大約六百名外籍配偶與中國配偶及其家人,下午一時在行政院前面集結請願,表達對於「國籍法」第三條歸化財力證明的不滿,要求行政院立即取消,聲援的學生還演出行動劇,諷刺政府部門制定惡法真「奧古」。

雖然行政院由二組編審黃齡玉代表收下陳情書並表示政府會儘快回應,但外籍配偶們在離開行政院時,仍把「反財力證明」的標幟用力貼在行政院的圍牆上和欄杆邊,抗議行政院對她們長期以來的訴求無動於衷。

請願隊伍接著轉往台北市廣州街的移民署,進行兩小時集會行動,請願車隊繞經總統府前時,十二輛遊覽車車身都貼有要求廢除財力證明的訴求,三十輛摩托車隊則面向總統府大聲喊出「廢除財力證明,保障基本人權」、「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先保障新移民」、「財力限制要廢除,移民家庭站出來」等口號。

參與請願的外籍配偶說,她們在台多年,生養子女照顧公婆,辛勤工作,卻因為拿不出新台幣四十一萬元存款或五百萬元的不動產證明,而拿不到身分證,成為台灣社會中隨時會被趕出國門的「外人」。

已經取得身分證的一些外籍配偶指沒有身分證時,常要面臨警政與移民單位不斷查察、管控與監督,若不幸染病或離婚,更可能被趕出台灣而與子女分離,因此來聲援拿不出財力證明而不受基本人權保障的姊妹們。

外籍配偶走上街頭 抗議歸化財力證明
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7...909724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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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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