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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隱形人的台灣夢(專題報導一)
2008/01/01 00:35:17瀏覽836|回應0|推薦4

中國時報 
40萬隱形人的台灣夢
本報訊
 清晨五點鐘,天才濛濛亮,當大部分的人都還在睡夢中,李越草已經做好早餐,騎著摩托車出發,要到半個小時車程外的市場去工作。

 這個在美濃街區最熱鬧的市場,才一開市就人聲鼎沸。阿草來到「黃美珍海水魚蝦直銷中心」,用著流利的越語和正在殺魚的阿莊、阿真打招呼,阿莊邊俐落地剖開魚肚,拉出內臟丟在一旁,一條接著一條。她們三人都是從越南嫁到台灣的新移民。

 市場攤販 夥計多是外勞

 典型的美濃早晨。魚販老闆黃美珍指著左鄰右舍說,這個市場從水果攤到饅頭店,攤攤都是「台灣老闆、移民夥計」,老闆少、夥計多,問她為何都請越南人?「沒辦法啊,我也請過本地歐巴桑,有的嫌魚腥味太重、有的教都教不會,越南人愛賺錢,認真又勤快」。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和入出國及移民署資料,新移民已超越原住民,成為福佬、外省、客家族群之外的第四大族群!根據統計,來台的大陸和東南亞婚姻移民已近四十萬人,近十年生育子女數達廿萬人,早已超越原住民四十八萬人,成為最大新興族群,甚至足以在政治上成為「關鍵少數」。

 但這四十萬個外配家庭,以一家三口保守估算,至少一百廿萬人在台灣卻仍是弱勢中的弱勢。尤其是新移民女性,不僅出身貧窮家庭或國家,嫁到台灣又往往是工農底層,面對社會歧視眼光無力抵抗,加上政策性限制,讓她們成為台灣社會「看不見的隱形人」。

 內政部在九十二年底針對新移民作大規模普查,發現東南亞籍配偶有工作比例為三成五、中國籍為二成五,但事實果真是這樣嗎?恐怕不盡然,這群新移民大軍早已撐起基層勞力一片天,甚至出現和本地人競爭效應,尤其對中高齡勞工造成威脅!

 以家事服務為例,輔導大陸配偶的牧愛生命協會執行長吳美麗說,在國內要找個「管家」,從清潔到洗衣、煮飯,本地人索價少說也要二到三萬元,外籍配偶卻八千元就可以,連基本工資的一半都不到,「她們形同在勞務的底層活動,根本是陽光(法律)照不到的地方」。

 低價優勢 婆婆媽媽難敵

 本報最新民意調查就發現,有三成二的人擔心外籍配偶搶走「頭路」,又以低收入和低學歷者的比例較高,顯示確實已對既有的勞動體系造成影響。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吳紹文說,國人迎娶外籍配偶多具有「工具性」,照顧家中身心障礙者、臥床老人,不然就是傳宗接代,或補充家庭勞動力不足,新移民多需要共同負擔家計,卻常因沒有工作證或種種問題,在政府的工作調查根本顯現不出來真實數字。該會曾針對美濃一百三十七名外籍配偶調查,六成一的人有工作,四成三必須和先生共同負擔家計,七%完全自己承擔家庭經濟。在台灣,她們能從事的只有低技術、高勞力的工作。

 以農業為主的屏東縣,生產的蔬菜、水果都需包裝送到台北,當地的農產品包裝公司內幾乎全都是外勞和新移民,不是越南人就是大陸人,屏東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主任蔡順柔說,因為「台灣的教育水準提高了,基層勞動力也沒了,大家都想當白領階級,只有移民來補充勞動力」。

 耐勞耐操 填補人力缺口

 這樣的現象不只出現在農村,即便是高雄都會區最知名的六合夜市都是如此,切水果、炒鱔魚麵、煮廣東粥,只要一開口,就會發現到處夾雜越南、印尼、泰國,甚至是中國南北腔調的國台語。

 吳美麗說,依她的經驗,新移民最常從事按摩、看護工、餐飲業乃至於夜市攤販,共同特色都是工時長、勞動量大。她直言「年輕人眼高手低,不願從事勞力工作,台灣人力供需市場出現嚴重落差,多虧這群新移民適時填補」。從他們的口中,過去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勞動價值觀,在台灣人身上似乎消失了。

 問阿草賣魚可以賺多少錢?阿草說,工作時間從清晨五點半到十一點半,一個月休假二天有一萬二千元,回家後下午去隔壁養羊人家去餵羊、擠羊奶,一小時就有一百元,農忙時還要去幫栽種檳榔的婆家採收檳榔,一個人肩扛三份工卻賺不到兩萬元,全都用來養家、養孩子,就因為先生不給錢。

 「我不像台灣女人這麼好命」,阿草的聲音愈來愈低,九月初在美濃小鎮,卻讓人覺得風中隱約有涼意。外配除有低價優勢,國人的勞動「價值觀」改變,恐怕才是她們能趁勢搶進的關鍵所在。
轉貼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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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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