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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2 01:39:26瀏覽1162|回應0|推薦4 | |||||||||||||||
謝謝小步先生對拙文「瑞典之『男女平權』走到盡頭」之指教,現今是個「打破父權體制」之女性主義紀元,要在許多單身女強人控制各主要傳播媒體的時代,為《東森論壇》所接受,發表這樣大不諱之言論,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您的質疑在此社會氛圍上勿寧亦是正常的;小弟才疏學淺,讀書不多,大學待了中瑞兩國四所,加旁聽超過十六年,但到現在卻連個學士帽都混不到,慚愧!慚愧!小弟對女性主義之涉獵也很膚淺,不瞞您說,在瑞典所修之某些女性主義哲學理論,根本不知所云,因為那已經抽象到小弟無法理解之地步;不過反過來說,女性主義如果走到這般深奧之田地,小弟也懷疑其未來要如何發展,小弟甚至認為其理論也已經幾乎走到盡頭,因小弟素以為,如果文章讓正常程度之眾生看不懂,那往往不是讀者的錯,要嘛是作者自己半瓶水,要嘛就是其未盡深入淺出之寫作責任。
小弟並不完全反對女性主義之存在價值,因為物極必反,自某種角度來看,以往女性或許受到過份之欺凌,而這其實也是所有弱勢者之共同命運,但小弟卻以為女性主義並未抓到要害,且其理論根據之個人主義、平等、人權與民主等等西方基本價值,也都有值得商榷改進的地方,所以女性主義或能讓部份苦難獲得解放,但極端女性主義為主所造成的,目前全世界之家庭解體、生育率下降、人口老化等等威脅人類繁衍之根本困境,卻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即使是福利健全與經濟昌盛之北歐都無法避免!是故先生所強調之「尊重人的基本價值」、「追求自身權利」與「追求西方民主文化價值」等現代主流思想,其實都是小弟鎮日學思且亟欲修正之對象,將待慢慢整理後,期盼《東森論壇》能青睞並發表之,否則目前我國所面臨之嚴重絕種問題,將繼續往災難方向急速前進,而永遠無解! 首先,小弟必須承認您說得對,人類的確是具有忍受鉅大扭曲之耐力,因此您會認為「自然」與「性別」本來就沒有絕對關係,人類微觀之,絕對可以做到非常難為之事,但問題卻在短短人生中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對人類的生存與繁衍有益的?例如,政府是否「當用各種方法鼓勵女性當兵」?這即是價值判斷與選擇,本論壇小弟欣賞之葛壽農先生說得好:「思想太難了,我們縱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也無法在有生之年把問題弄清楚,所以只好依附大聖人。」他認為這是個人主義思想面向之困境所在,也是傳統文化可貴之處,因為價值選擇與文化相關,而維護民族生存與繁衍是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如果做不到,文化當然就毫無價值,也自必消失在歷史之灰燼中,而我中華文化歷經五千年以上的考驗,在十四、五世紀之前,幾乎都是領先全球的,自不可輕棄。 曾德雄先生在《中國的個人主義:一種弔詭》文中曾說:『總之,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一個人身上的「角色」先於「人(性)」而存在--角色甚至成了人之為人的目的,在許多的時候,它轉換為對人的評判標準。正因為如此,孟子才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他並不說「家之本在人」。「身」意味著「修道」,滿足一定的角色擔待。對於「身」的重視,完全是因為「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儒學由此展開它的政治思想。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國,集體——「群」,已經不僅僅具有一般社會性的意義,它更被提升到道德...』 注意!《孟子》離婁上篇是說:「家之本在『身』。」孟子為何不順其自然的衍生出「家之本在『人』」呢?這樣豈不早就已發展出個人主義之民主理論來了!因之儒家智慧的確令人望而仰止,而中國從來是不支持個人主義的,此即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為「家」之「本」,從而得以為「國」之「本」的,「人」若未修「身」,又如何能夠「事其親」,甚而如《大學》所說來「修身,齊家」呢?當然也自然就無法「民主」的為國作主了;再者,嬰兒、殘疾與老人等等弱勢家庭成員的「人」,其之與「物」又有多少差別呢?他們自是家庭之沈重負擔,又要如何為家之本呢!所以說「人」是有極大的分野地,這也正是小弟一再強調的,人是不可能平等的,而西方之民主政治則是以「公民」的觀念來解決這個矛盾,但更有許多其他面向,類如階級、年齡、性別、教育、文化、種族、膚色與貧富等等因素,來影響「人」的作主能力! 因此足證「人的基本價值」是建立在「家之基本價值」基礎上的,因為人是無法離家而生存延續的,所以尊重「家」的基本價值應更勝於「人」,如此舉一反三,追求「家庭」的權利當更勝於「自身」,追求東西融合之「家主」文化價值,應更勝於西方傳統文化之「民主」,因為「家主」包含「民主」,而只談「民主」卻會容易忽略「家主」。當然,「家」要清楚定義,其實並不容易,尤其是現代社會,連同性戀都可成家,所以家庭社會學可以給您一堆新的家庭種類名稱,但基本上,家庭之大小(Size)、代數(No. of Generation)與成員等等,均是家庭之要素,如果將家庭適當並細緻分類的話,「國之本在家」應該沒有太大之爭議,即使硬要挑毛病,也應該會比「家之本在人」少得多。 是故,小弟在此要特別強調「家權」與「家庭平等」的概念,這不代表不重視「人權」與「個人平等」,只是認為更細緻之比較,才能得到「較真」之平等。舉個例子,同階級、同文化、同年齡之男人間之平等比較,與不同階級、不同文化、不同年齡之男女間之平等比較,當然是前者易得「較真」之平等;而每個家庭幾乎都含括不同年齡、性別、健殘等等面向的個體,所以家庭間比較之「家庭平等」,當然比個人間相較之「個人平等」可能做到,小弟之所以暫時要矯枉過正的強調家庭,就在為糾正社會過度向個人主義傾斜之現狀;爾後如果情況能拉回來,則家庭主義與個人主義間就應做較適度之平衡,因為偏向任何一邊都是不好的;中國古時如若讓女性覺得束縛太大,自是太偏執家庭主義之果,迫使多數女性想要掙脫,當然就是太過。 最後,誠如您主張,鼓勵女性「當兵」,並做「機械」、「理工」與「狩獵」等「主外」「女超人」的「非傳統性」工作,同時亦鼓勵男性當「家庭主夫」、「護士」與「空服員」等「主內」「照顧後代」的「軟調性」工作,甚至認為「人」與「物」都可以不盡其性,類如以卵為彈擊石,以紙捕魚撒網等等,如果是正確自然之價值選擇而可以期待的話,小弟何敢反對,因為這些無不可能做到,只是或許多些基本常識、成本概念與歷史知識,甚至在男女平權最成功之北歐做做科學性民調,看看多數之女與男性,在這麼多年偏執一方之女性主義薰陶下,是否歡喜如此,並願付出相當之代價!而小弟自身更希望能夠排卵受精,懷胎十月,造化嬰幼,換取嬌柔老婆負起主外養家之責,如果這樣都能行得通,自可打敗西方啟蒙大家盧梭,讓「自然」與「性別」脫鉤,女男、陰陽、雌雄等千古絕唱不再分別,一律稱人即可;愛情、性交、夫妻等男歡女愛不必存在,雌雄同體就好,管他陰陽調和,只要我世快活,生生不息,於我何干! 2007/01/10 00:08 小布 讀了梅峰先生「瑞典之『男女平權』走到盡頭」一文(http://www.ettoday.com/2007/01/09/142-2038009.htm),感慨女權主義的辛苦發展不過數十年,要打破父權體制的牢靠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如果追求西方的民主文化價值是屬於現在台灣文化中重要的一環,我很難理解為什麼梅先生還要用限制的概念來硬套在女性追求自身權利的身上。所以說,如果在瑞典沒有女生要當兵,那又如何?那是她們自己的損失,少了一個職業選擇,何必還要立法要求一定要有1/2的女性呢﹝但是我贊成政府用各種方法鼓勵女性當兵﹞?反過來說,瑞典理工科目的博士班學生如果有很多女生想要念,但政府考量現行社會以及職業結構是男女不平均的,在一定的期間內以類似美國AFFIRMATIVE ACTION或是我國以前女性或弱勢加權的方式來達到男女平權社會的初期目標,我覺得這樣的方案也是可行的。 或許正如梅先生所觀察的,社會上即使民主自由了,男女平權了,女性卻一窩蜂的挑「軟柿仔」來吃,所以說,白領高階的女強人變多了,藍領階級的女性卻一直提升不起來。美國的SAMUEL FLORMAN也注意到這樣的趨勢,在他的「THE FEMINIST FACE OF ANTITECHNOLOGY」一文中提到理科的女研究生增多了,念機械的女生卻遲遲提不起來,來批判女性主義者的虛偽。但是以這樣的邏輯來證明男女平權是錯誤的那也是大有問題的。首先,就在同一時間,為什麼梅先生不去批判男性專挑「軟柿仔」去吃,不去當家庭主夫,不去當護士、空服員這樣長期付出勞力心力的工作,而且還會因此受到社會異樣的眼光? 筆者以為就是這樣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概念揮之不去,所以才會造成梅峰先生文中那樣的社會。女性在外在得了權,可是內心還是受制於父權社會偏差價值的禁錮,以為自己還是適合「軟調性」工作。就算心裡想要當的是有別於社會傳統性別的工作,也要忍受從家裡到社會的指指點點﹝這點男女都一樣﹞,於是半路雄心壯志就被腰斬。也就是說,正是因為有梅先生所主張的那樣「陰陽調和」的社會,所以才會造就理想上「男女平權」的社會一直無法達成。 再者,筆者以為梅先生所主張的陰陽是靜態的而不是動態的,顯然也是一種對文天祥先生的一種比較狹隘的解讀,畢竟如果是動態的,陰陽相生相剋本來就是正常的,又何必為了女性一時得了「權」而大驚小怪呢?反過來說,照梅先生所言,如果說女性得要「做個有智慧的女人」,並且「運用女性天生之慧質」,那專挑「軟柿仔」不也是一種「以柔克剛」,發揮自己長處的做法嗎? 筆者的說法或許聽來刺耳,但追根究底來講,會有這些荒繆說法的結果正是因為梅先生一開始就陷入了「自然 / 道 = 人的天性」這樣的迷思。可是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人會用工具,會用語言,會思考,早就與傳統所謂的「自然」相去以遠。更何況,自然之中,有多少的事物和道理在人的世界中是不自然的呢?君不見有多少的動物是由雄性照顧後代而雌性狩獵?如果說看到陽光就認為是正面,黑暗就心生恐懼,那麼我們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世界上的黑人朋友們?美國FOUNDING FATHERS之一的傑弗遜就是用類似這樣的邏輯去推理美國的黑人是適合像動物一樣的去工作的。以此觀之,男女平權的問題根本就不在於女性主義者的激進主張,而是在於社會上的男女還是不自覺的陷入先天性別的框架,而忘了性別跟自然本來就沒有絕對的關係。就連文先生幾百年前的言論也早就強調道﹝或是五行﹞是散於「人心之仁、義、禮、智、剛、柔、善、惡」之間,既然人的心理早就存有這些基本的價值,又何必強調男女之別呢? 最後,梅先生要女性別「被不成熟之西方霸權與個人平等思想所欺」,而是要「運用女性天生之慧質去引導男性才是正道」。其實別說西方女性主義是種霸權,梅先生的說法也跟西方啟蒙霸權也有所相同之處。早在十八世紀法國,西方啟蒙大家盧梭早就用男女有別的想法來合理化西方的父權體制。在他的想法,「不管是性別的特殊性、天性、或是其責任,性別的個別教育還是要以最適合的來進行‧‧‧‧因此,女性的教育應該都要相對於男性。取悅我們,對男性有用,讓我們愛護尊敬她們,讓他們來教育照顧小孩﹝兒子﹞,指導、安慰我們,讓我們的生活更加輕鬆愉快。這是女人的責任,而且應該從小就加以教育。如果我們沒有做到這樣的原則,我們將造成男女的不幸。」但是如果女性真如盧梭所說的天性如此弱,又如何能成為文中所形容如同女超人般的角色? 我不是學社會福利學的,但也知道制定福利政策的複雜度也不是單純的女性主義的理論就可以應付得來的,一定也有很多現實上的盲點。但我也相信,梅先生所主張的福利社會必定也是尊重人的價值的社會,既然如此,又何需強加一個性別在個人身上呢? ●東森論壇徵稿區→http://www.ettoday.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ettoday.com (●作者小布為台灣人,目前在美國密西根州攻讀博士兼大學助教。簡介上說,啟蒙的精神是自己管好自己的事,而我只求自己不要太差就好了。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小布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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