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還是請您鎮靜!
2009/10/24 18:39:04瀏覽625|回應0|推薦2
沒指紋的栽贓 冤 。錯誤的法律制度.越來越多的冤案
 刪除2009/10/24 17:45 瀏覽7|回應1推薦0

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冤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這類的案件司法單位好像非得辦到有罪不可?很多律師和記者把法官說的........我希望那只是部份謠傳.臺灣的法官應該都是公正辨是非的.希望是.....只是我遇到的警察.檢察官剛好較工作化............

有人能幫忙嗎.太太很支持我.小孩需要我.我必須支持到底.........

冤 。  我還活著〈極度的恐慌驚嚇、委屈、無力,情緒盡於奔潰〉,地方貪腐休想奸計得逞,  就是要我們搬走還沒完沒了!  

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當天晚上八點的時候 自稱是陳x萱小女孩的家人一共五人 ,來到店門口走廊徘徊,五人才進來我以為是客人立即招呼他們。對方有位自稱是女孩的伯父指我太太說:「妳要管好妳先生、不見了妳都會不知道。」我和我太太聽的一頭霧水,後來女孩的母親才控訴我說:「今天下午女孩來店裡買東西,在我太太不在店裡的時間時,大約是下午二點〈筆錄一直變2~6點,小女孩買稿子需要4個鐘頭嘛?家人都不擔心沒找?我太太是在店裏的〉的時候對她上下其手,摸她胸部和下體,而且從幼稚園到現在。」還有一位男生指控我說有對小女孩性侵。我說如果我有做、那就帶到醫院驗就証實了,何必來鬧?還在翻沒有.身上跟本沒墨水ㄟ  !【有些不合邏輯.若是小女孩被(欺負).照理說第一時間應該是去警察局報案 跟著到醫院檢查.你嘛 該是對方報案後 被抓回警察局的?怎麼會是一票人到家去指控?!】

我又跟女孩的母親解釋說:「除夕到了連續幾夜忙著出貨和改.修印表機,我張開手髒髒都是墨水.摸她不合常理吧、也沒有時間多注意她。女孩的母親卻回說:「如果要做不管手上有沒有墨水都會做、而且她身上現在沒有墨水」。我太太也解釋說女孩從幼稚園時都是跟妳或姐姐一起來的,怎麼可能有機會做那種事、如果知道有對她做那種事,為何還讓女孩再來店裡買東西、女孩的母親為何到現在才說。女孩的母親卻回說:「她沒有別的地方可以買東西。」我小姨子也說怎麼可能、這附近有很多特價店、怎麼沒有地方買〈美華泰.國際通.何嘉仁.10元店.安秀.光南.豪門.億萬里...以前還有仁仁.新學友.....〉。對方家人又再次強調女孩身上沒有墨水、怎麼知道是不是我做的。另一人說要是有現在早揍你了!他們順手翻著小女孩衣物,適意翻著胸前和褲子。兩方人都爭執不下,我又再一次解釋要過年我連忙著趕工交貨給客戶手上都還有墨水,不可能會觸碰別人。........突然陸續他們走出店面,順手拿了工作台的工作抹布,以為沒事了就好.就再加緊趕工。

許久他們兇神惡煞的又進來鬧,小女孩的我母親說:你们不要設在這裡〈讓我連想到是否長期為地方聯名抗爭所引來的〉。我很生氣請女孩的家人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不要在店裡亂、我還要作生意.你不報警我就是立即要打電話報警,經我ㄧ再催促、我說不然我就報警囉!對方才打電話被半強迫叫警察來。」」

我沒性侵那可能承認.又很怕他們兇神惡煞來的怪異居心不良,所以一再強迫他們報警。幼稚園都跟姊姊來也謊說我有非禮,真實的中暑急救也拿出來說非禮,連自己.家人本月份密集的來及上2樓修電腦,筆錄卻編979月才藝班叫吳清婕不要到隔壁的文具店,因為他很變態………〈名字不正確,隔壁小妹妹跟她不是很好,而且隔壁媽媽證實沒有說過。反而才藝班跟她很親近的同班同學李xx證實陳x萱平時很會說謊〉警察.檢察官有詢問調查嗎?是否會去問問他的同學或老師平時品德是如何?

二:

我太太聽了也說他們報警我們也要報警,以防萬一但我說讓他們報就好了。過了幾分鐘後警察來了,與對方在走廊上談了一會兒才進門來,問女孩是在什麼位置發生的,並問客人要做什麼不要進來,並只帶他們到內部(如此合法嗎?死老百姓又能如何?)。〈太太說我們是否也要報警,警察回答做什麼報警.不用再報了。〉我的小姨子整天在裡面的.2樓.隔壁.客人都沒有遇到求救。警察又到店裡前面位置看了一下,又問我說有沒有監視器、我說監視器壞掉了,沒有錢修復也沒有裝上去、現在是裝電視選台器上、並且試了一下給他看。此時我指著在馬路旁走的鄰長,請她整天在外面巡走可以問她,但警員不以理會。〈警察調閱鄰里監視器就很清楚才對吧?如果.........不是很鬼異〉。小女孩母親假借回家拿衣服.到底是做什麼事?(小女孩已經穿很厚應該不是離開的借口.)

....................................................................

我和太太跟警察到三重市台北橋頭的派出所,等很久為何閒著也不做筆錄和口供?我說一直連續好幾夜加工睡都沒時間,而且手都一直有墨水是不可能去模別人的,於是警察就勉強拍照〈相片到那了〉,對方警察要求急速傳給他們(???),等很久卻又帶我們到三重市分局(如此合法嗎?拖延時間目的為何?)。到後又等很久,我們就坐在大廳旁的位置上等候我趴著睡,後來因為我太太出去買咖啡,我獨自一人在位置上等候、突然馬上警察說要做筆錄

將我交接時、學長說這次的業績跑不掉兩邊都有份。走入時說:「你要承認喔!要不然你太太進來時,用刑下去會很難看!」說完沒多久我太太就剛好走進來。中間辦案警員堅持不跟我說話,等等……………..

反應警察拿我身分證離開很久為什麼,主管翻臉說不行喔,立即扣押...(如此合法嗎?問都沒開始,就定罪?死老百姓又能如何?),未做筆錄就直接採取手上墨水?並且全局沒封條為由用膠帶做準?和太太配合到案耗到零晨.筆錄就要變成強制拘提,當然翻臉了。於是當天筆錄沒有完成,叫我們明天下午三點再來作一次。我和太太回到三重派出所詢問2名警察姓名,值班警察有告知.並說我們可補報竊盜他們會受理.不過那2名警察也會依照受處置。

隔日我打電話到三重橋頭派出所詢問,警員問我是誰,我回答我是業績要分你一半那位,對方立即回答:學長好。我們又到台北市中山分局投訴.昨天受到三重分局不公平待遇要求協助。在下午筆錄時警員一再要求要簡化回答不然檢察官.法官不會看,並一再停止不願記錄,唾液取樣,並很異樣的說:這就是累點後.中山分局女巡官告知警察:你沒取回封,當時我並沒注意,造成現在非常後悔。(還好吧筆錄時警察說有全程錄影.應該不會被滅蹟吧?)太太問警察是否也該做筆錄卻被拒絕說讓開關你什麼事。

筆錄事後警員有到店內拍照一次。過年後還用墨水檢體採樣不足無法完成化驗,要求提供墨水,因為已經隔很久客人取走印表機和有很多墨水我也不知如何給他,我要求他自己隨意拿,他馬上翻臉打行動電話給刑事組。走時說會強制拘提.你也沒跟我私聊.你也知道墨水是再補的,自己想辦法解。我也跟他反應小女孩姊姊還再來買東西ㄟ。後來小女孩姊姊又再一次來買稿紙,太不合乎常理了,為什麼又一再的來?

現在對方小女孩下體照起來有油墨的痕跡。〈到底是在何時動手腳,小女孩筆錄的胸部和臀部反倒沒有墨水痕跡.衣物也是沒有墨水痕跡,造假啊!讓這些賊子下地獄,警察.檢察官為何合理化?為何變成下體有油墨痕跡,如果事後補上也可成公訴?小女孩在審判長詢問下也沒承認是我留下的〉為何墨水會化驗相同成油墨為主證具?為何又有油漆?〈可笑的跟據驗證報告,以油漆.油墨.墨水共同據有相似裏有BEHP.Sgualene幾百種成份的2種相同,裡頭又有多少種成份不同?又不完全相同也檢驗出無小女生的DMA,一般墨水顏色多少也會含有,或墨水少量溶解塑膠瓶.或塑膠瓶粉..就算完全相同墨水也可以四處買..或從店內取得..抹布.衛生紙..廢墨瓶...或是早來買過墨水。而我就如此沒直接證據被聲押禁見,手銬.腳鐐齊上身〈這是此種案件沒發生過的情況,明的幕後有人惡整嗎?誰在小女生下體抹上黑色墨水..小女孩在審判長詢問下也不承認是我留下的.?還好我手上化驗沒有被做上小女孩的DMA,沒有我的指紋,照片我手上是藍.黃.黑的顏色太太急急臨時四處請律師。幸有天理.找到律師.正直的法官斥回給檢察官‧還要多花律師費.就...連律師都不知為何就出來.回家了。小女孩一下說的犯案15:00~16:00及16:00~17:00卻我是太太.小孩.小姨子都還在ㄟ(事前的預謀加害吧?平時太太這時段是要接小孩下課和補習應該不在對嗎?可惜 可惜 要除夕了,學校已經放假!陰謀計畫者沒預想到吧時間有變吧?),那時段有客人來挑參考書非常久,並有銷售報表,真奇怪為何警察.檢察官能不採信?(到偵查庭前幾天有打電話說我太太當時也在要做證,可是為何不傳進去,直接扣押禁見對嗎?)有話跟檢察官說,卻被回你說謊.你說謊.有話更法官說,也不讓我補充說明和禁止記錄?鄰里監視器不會又被滅跡了吧?難道.............?

*隔日就成了強制猥褻,筆錄內並一再問我有無摸被害人陰道〈連被害人筆錄說沒有為何警察如此問。可是後來卻有我家族男性的DMA。他們筆錄只記載我摸他胸部.屁股和肛門,可是這些地方沒有墨水,奇怪的是何時.何地拍了一堆下體有黑色墨水的相片,但是為何寒冷的冬天厚重的衣物沒沾上墨水?難道是誰的相片拿來做假?為何警察和檢察官會做為證具?很奇怪喔........〉起初像是一般偽造民事猥褻疑案或敲詐案,卻讓我感覺好像故意誇大成重罪辦〈要害死我還是缺業績?〉我非現行犯對方又無法提出現場證具,還好指紋沒偽造出來,獄警還開玩笑的說是有假手還是誰帶手套再做上墨水。那還必須在直通式的開放賣場脫光他外套.上衣.牛仔褲及內褲才能不沾上衣物。

蘋果日報 丁xx說 檢察官發佈新聞稿起訴,媒體到我家. 我才知道ㄟ。如此對嗎?又無新證就可隨意再起訴?可任意發佈新聞稿而當事人卻遲遲要不到通知?檢察官起訴信件也沒掛號還被拆開裏面文件也不見了,就方便交差及先入為主.人權自由如如此隨便?

.銷售表MSN.〈放假了.他們沒想到這天我小姨子都在裏面,太太.小孩.客人.廠商 整天都有人在〉對面鄰長在巡走都是真實的警察如果沒調鄰里監視器應該.................很詭異吧?小女生最近常來很詭異.她母親和一位男子很靠近的從店內到2樓修電腦也很密集。

得罪了誰!?需要如此精神恐懼? 可怕ㄟ 應該一般民事吧?要我們不要設在這裡,變成案由:無證的強姦?強制性交?又是強制猥褻案?可是為何當事人沒有說被強迫?筆錄為何小女孩會很專業的説強制猥褻,警察不會教唆吧?電話跟偵察庭檢察官助理說太太要同去做證卻也被拒絕?為何?沒罪也可手銬腳鐐齊上身?


感謝大家願意精神相援。

我很坦蕩,不管是陰錯陽差的誤會或專門惡意的陷阱............

並沒有強制性交和強制猥褻的事實發生.為何有這些罪狀?難道............
如果專業的人都無挽回正義,那我也無奈.
我不怕坐牢 不怕沒天理,放不下的是妻子和小孩的生計都以我為主...他們會是如何.
我的名譽也早已被有心人事毀壞.........防止我破壞他們的好事?

我現在極度的恐慌不知為何如此嚴重、委屈、無力,情緒無法穩定盡於奔潰.但是突然間感覺太太感動神佛..................

蘋果日報  丁xx拍照時同行剛好來訪.也都是滿手墨水(因為我們此行每天手上都會有墨水).並且同時拍攝手部,我跟紀者說 他也可拿相片說我我侵犯記者他.是個同性戀,如果他們到店內跟我買墨水我也無法拒絕。隔天還有其他報紙寫懼罪遣逃............?下三爛的報社沒跟據沒採訪隨便抄亂亂報混稿費,它們還讓我的鄰居们罵到臭頭。

一般人貪生怕事不敢爭取應有ㄉ權利.等待他人爭取.有最好.沒有也無所謂?可是不怕事ㄉ人還不是被貪政集體瀆職......爭ㄉ回公理嗎? 還得到【冤】.

*默默的民生運動,不因此被污衊而滅,反倒臺灣民生運動萌芽.......... 地方貪腐將因此萬人唾棄~

台北縣三重市文化里悲案 (93)

我們要搬家了!離開10年貪腐之都的惡夢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37更新時間: 2006/06/30 14:37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2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39更新時間: 2006/06/30 14:39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3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1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1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4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3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3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5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4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4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5-1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6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6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6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50更新時間: 2006/06/30 14:50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7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52更新時間: 2006/06/30 14:52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8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7:19更新時間: 2006/06/30 17:19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9《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0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0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0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3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3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1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5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5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2-法務部習慣吃案.人民習慣吃蹩《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0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0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3-教育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2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2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4-縣長也換人了‧《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5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5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5 -跟我屁屁走喔!無能的政黨頭頭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8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8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6-昏庸無能ㄉ政府*民代無能.狗官推託.里長橫行《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1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1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7-昏庸無能ㄉ政府*地方黨團???民意代表???狗官推託!里長真差《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3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3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8-有夢最美惡夢成真→...............x*/#*%(下)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7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7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8-有夢最美惡夢成真→...............x*/#*%(上)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21更新時間: 2006/07/01 13:21

當天他們到醫院到底什麼證明? 都沒有!還可以做強姦筆錄.性侵起訴?為何沒採到小女孩身上墨水的指紋警察第一時間沒有店內立即作檢體採證、和現場拍照存證、明明要過年了來鬧店〈這5人是否有正當職業.有沒前科.有沒欺負小妹妹.應該沒有亂倫吧.平時跟媽媽很靠近那位微凸為何不是爸爸,在警察局樓上為何表情很怪?會小女孩混淆犯罪對象嗎?小女孩在學校.安親班的品德為何沒詢問?〉.自編白天發生的事如何夜間證明就是我做的。況且當時門外有對面鄰長可作證、警察學長卻不想讓我提證人,還回我說:「她不一定要幫你做證,何況她年紀這麼大了?」這是有損我的權益〈鄰里監視器卻只有他們能調閱〉。   


一般人貪生怕事不敢爭取應有ㄉ權利.等待他人爭取.有最好.沒有也無所謂?可是不怕事ㄉ人還不是被貪政集體瀆職......爭ㄉ回公理嗎? 還得到【冤】】. 
*默默的民生運動,不因此被污衊而滅,反倒臺灣民生運動萌芽.......... 
地方貪腐將因此萬人唾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 onmouseout="function onmouseout(event) { MM_showHideLayers("bookmark_2","","hide");
}" style="position: absolute; top: -172px; left: 0px; width: 90px; visibility: hidden; ">
}" onmouseout="function onmouseout(event) { MM_showHideLayers("bookmark_2","","hide");
}"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分享
 轉寄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3663571 
 回應文章  刪除回應文章  全選取消
  還是請您鎮靜!
 修改刪除     回應給:  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冤(iann54)2009/10/24 18:27 推薦0


梅峰《中(華民)國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iFeng&aid=343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