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太太跟警察到三重市台北橋頭的派出所,等很久為何閒著也不做筆錄和口供?我說一直連續好幾夜加工睡都沒時間,而且手都一直有墨水是不可能去模別人的,於是警察就勉強拍照〈相片到那了〉,對方警察要求急速傳給他們(???),等很久卻又帶我們到三重市分局(如此合法嗎?拖延時間目的為何?)。到後又等很久,我們就坐在大廳旁的位置上等候我趴著睡,後來因為我太太出去買咖啡,我獨自一人在位置上等候、突然馬上警察說要做筆錄。
將我交接時、學長說這次的業績跑不掉兩邊都有份。走入時說:「你要承認喔!要不然你太太進來時,用刑下去會很難看!」說完沒多久我太太就剛好走進來。中間辦案警員堅持不跟我說話,等等……………..
反應警察拿我身分證離開很久為什麼,主管翻臉說不行喔,立即扣押...(如此合法嗎?問都沒開始,就定罪?死老百姓又能如何?),未做筆錄就直接採取手上墨水?並且全局沒封條為由用膠帶做準?和太太配合到案耗到零晨.筆錄就要變成強制拘提,當然翻臉了。於是當天筆錄沒有完成,叫我們明天下午三點再來作一次。我和太太回到三重派出所詢問2名警察姓名,值班警察有告知.並說我們可補報竊盜他們會受理.不過那2名警察也會依照受處置。
隔日我打電話到三重橋頭派出所詢問,警員問我是誰,我回答我是業績要分你一半那位,對方立即回答:學長好。我們又到台北市中山分局投訴.昨天受到三重分局不公平待遇要求協助。在下午筆錄時警員一再要求要簡化回答不然檢察官.法官不會看,並一再停止不願記錄,唾液取樣,並很異樣的說:這就是累點後.中山分局女巡官告知警察:你沒取回封,當時我並沒注意,造成現在非常後悔。(還好吧筆錄時警察說有全程錄影.應該不會被滅蹟吧?)太太問警察是否也該做筆錄卻被拒絕說讓開關你什麼事。
筆錄事後警員有到店內拍照一次。過年後還用墨水檢體採樣不足無法完成化驗,要求提供墨水,因為已經隔很久客人取走印表機和有很多墨水我也不知如何給他,我要求他自己隨意拿,他馬上翻臉打行動電話給刑事組。走時說會強制拘提.你也沒跟我私聊.你也知道墨水是再補的,自己想辦法解。我也跟他反應小女孩姊姊還再來買東西ㄟ。後來小女孩姊姊又再一次來買稿紙,太不合乎常理了,為什麼又一再的來?
現在對方小女孩下體照起來有油墨的痕跡。〈到底是在何時動手腳,小女孩筆錄的胸部和臀部反倒沒有墨水痕跡.衣物也是沒有墨水痕跡,造假啊!讓這些賊子下地獄,警察.檢察官為何合理化?為何變成下體有油墨痕跡,如果事後補上也可成公訴?小女孩在審判長詢問下也沒承認是我留下的〉為何墨水會化驗相同成油墨為主證具?為何又有油漆?〈可笑的跟據驗證報告,以油漆.油墨.墨水共同據有相似裏有BEHP.Sgualene幾百種成份的2種相同,裡頭又有多少種成份不同?又不完全相同也檢驗出無小女生的DMA,一般墨水顏色多少也會含有,或墨水少量溶解塑膠瓶.或塑膠瓶粉..就算完全相同墨水也可以四處買..或從店內取得..抹布.衛生紙..廢墨瓶...或是早來買過墨水。而我就如此沒直接證據被聲押禁見,手銬.腳鐐齊上身〈這是此種案件沒發生過的情況,明的幕後有人惡整嗎?誰在小女生下體抹上黑色墨水..小女孩在審判長詢問下也不承認是我留下的.?還好我手上化驗沒有被做上小女孩的DMA,沒有我的指紋,照片我手上是藍.黃.黑的顏色〉。太太急急臨時四處請律師。幸有天理.找到律師.正直的法官斥回給檢察官‧還要多花律師費.就...連律師都不知為何就出來.回家了。小女孩一下說的犯案15:00~16:00及16:00~17:00卻我是太太.小孩.小姨子都還在ㄟ(事前的預謀加害吧?平時太太這時段是要接小孩下課和補習應該不在對嗎?可惜 可惜 要除夕了,學校已經放假!陰謀計畫者沒預想到吧時間有變吧?),那時段有客人來挑參考書非常久,並有銷售報表,真奇怪為何警察.檢察官能不採信?(到偵查庭前幾天有打電話說我太太當時也在要做證,可是為何不傳進去,直接扣押禁見對嗎?)有話跟檢察官說,卻被回你說謊.你說謊.有話更法官說,也不讓我補充說明和禁止記錄?鄰里監視器不會又被滅跡了吧?難道.............?
*隔日就成了強制猥褻,筆錄內並一再問我有無摸被害人陰道〈連被害人筆錄說沒有為何警察如此問。可是後來卻有我家族男性的DMA。他們筆錄只記載我摸他胸部.屁股和肛門,可是這些地方沒有墨水,奇怪的是何時.何地拍了一堆下體有黑色墨水的相片,但是為何寒冷的冬天厚重的衣物沒沾上墨水?難道是誰的相片拿來做假?為何警察和檢察官會做為證具?很奇怪喔........〉起初像是一般偽造民事猥褻疑案或敲詐案,卻讓我感覺好像故意誇大成重罪辦〈要害死我還是缺業績?〉我非現行犯對方又無法提出現場證具,還好指紋沒偽造出來,獄警還開玩笑的說是有假手還是誰帶手套再做上墨水。那還必須在直通式的開放賣場脫光他外套.上衣.牛仔褲及內褲才能不沾上衣物。
蘋果日報 丁xx說 檢察官發佈新聞稿起訴,媒體到我家. 我才知道ㄟ。如此對嗎?又無新證就可隨意再起訴?可任意發佈新聞稿而當事人卻遲遲要不到通知?檢察官起訴信件也沒掛號還被拆開裏面文件也不見了,就方便交差及先入為主.人權自由如如此隨便?
.銷售表和MSN.〈放假了.他們沒想到這天我小姨子都在裏面,太太.小孩.客人.廠商 整天都有人在〉對面鄰長在巡走都是真實的警察如果沒調鄰里監視器應該.................很詭異吧?小女生最近常來很詭異.她母親和一位男子很靠近的從店內到2樓修電腦也很密集。
得罪了誰!?需要如此精神恐懼? 可怕ㄟ 應該一般民事吧?要我們不要設在這裡,變成案由:無證的強姦?強制性交?又是強制猥褻案?可是為何當事人沒有說被強迫?筆錄為何小女孩會很專業的説強制猥褻,警察不會教唆吧?電話跟偵察庭檢察官助理說太太要同去做證卻也被拒絕?為何?沒罪也可手銬腳鐐齊上身?
感謝大家願意精神相援。
我很坦蕩,不管是陰錯陽差的誤會或專門惡意的陷阱............
並沒有強制性交和強制猥褻的事實發生.為何有這些罪狀?難道............
如果專業的人都無挽回正義,那我也無奈.
我不怕坐牢 不怕沒天理,放不下的是妻子和小孩的生計都以我為主...他們會是如何.
我的名譽也早已被有心人事毀壞.........防止我破壞他們的好事?
我現在極度的恐慌不知為何如此嚴重、委屈、無力,情緒無法穩定盡於奔潰.但是突然間感覺太太感動神佛..................
蘋果日報 丁xx拍照時同行剛好來訪.也都是滿手墨水(因為我們此行每天手上都會有墨水).並且同時拍攝手部,我跟紀者說 他也可拿相片說我我侵犯記者他.是個同性戀,如果他們到店內跟我買墨水我也無法拒絕。隔天還有其他報紙寫懼罪遣逃............?下三爛的報社沒跟據沒採訪隨便抄亂亂報混稿費,它們還讓我的鄰居们罵到臭頭。
一般人貪生怕事不敢爭取應有ㄉ權利.等待他人爭取.有最好.沒有也無所謂?可是不怕事ㄉ人還不是被貪政集體瀆職......爭ㄉ回公理嗎? 還得到【冤】.
*默默的民生運動,不因此被污衊而滅,反倒臺灣民生運動萌芽.......... 地方貪腐將因此萬人唾棄~
台北縣三重市文化里悲案 (93)
我們要搬家了!離開10年貪腐之都的惡夢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37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37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2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39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39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3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1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1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4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3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3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5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4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4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5-1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6/30 14:46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46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6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6/30 14:50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50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7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6/30 14:52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4:52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8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6/30 17:19 | 更新時間: 2006/06/30 17:19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9《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0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0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0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3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3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1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2:55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2:55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2-法務部習慣吃案.人民習慣吃蹩《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0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0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3-教育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2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2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4-縣長也換人了‧《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5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5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5 -跟我屁屁走喔!無能的政黨頭頭 《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3:08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08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6-昏庸無能ㄉ政府*民代無能.狗官推託.里長橫行《前往出處》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1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1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7-昏庸無能ㄉ政府*地方黨團???民意代表???狗官推託!里長真差《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3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3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8-有夢最美惡夢成真→...............x*/#*%(下)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17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17 |
吃案.圖利的狗政府18-有夢最美惡夢成真→...............x*/#*%(上) 《前往出處》
發表時間: 2006/07/01 13:21 | 更新時間: 2006/07/01 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