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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匹違法濫權 滅毀言論自由
2015/03/10 19:36:34瀏覽1542|回應0|推薦3
柯匹違法濫權 滅毀言論自由

還我朗朗乾坤的藍天綠地 新聞稿

梅峰(健保免費連線總召)

吾與點也!這是孔夫子的話。
帝力于我何有哉!傳統說。
幸福美滿!這是現代人的說法。

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人民生活,幸福美滿;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心聲和願望!然而,政治清明,法律公義,本來已經被藍綠政客搞到零零落落,但近來更再被有心人操作,讓安和樂利流失得更為嚴重,社會動盪,人心惶惶。

中華愛國同心會有三位,張秀葉小姐,遇港生先生與高淑梅小姐;及健保免費連線的兩位,總召梅峰與副秘書長楊冀華,陸續遭到惡意的操作而受害,我們因此召開記者招待會,說幾句公道話,呼籲國人,珍惜當下,共赴未來。

更同聲呼籲社會正義之士、懷抱理想而有良心的人、各友黨及國家社會,一同譴責唾棄:譁眾取寵、玩法弄權、政治迫害、戕害家主自由人權、扭擰事實真相,還我朗朗乾坤的藍天綠地。

柯文哲身為市長,卻充滿偏見,行政不中立,教唆鼓動下屬違法濫權,侵犯《中華民國憲法》第八條賦予人民的人身自由權,與第十一條的言論自由權。已經涉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廿九條之教唆罪,與第三〇四條之妨害自由罪,並將依第一三四條,公務人員違法,加重其刑一半!其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四條之不得為差別待遇的法令,也是清楚明確。

柯文哲公然教唆證據明確:

甲、一〇三年十二月廿五日柯文哲上任第一天,步行前往市議會途中,當眾向隨行的前信義分局長李德威撂話「如果再有法輪功被打傷、噗上網,我就把你換掉!」

乙、今年元月廿八日針對中華愛國同心會總幹事張秀葉嗆「信義分局換十個(分局長)都沒用!」寶島新聲電臺節目《寶島全世界》播出柯文哲昨接受鄭弘儀專訪內容。柯文哲說,他已想出辦法,因信義分局長將換人,來應徵的人選,他會先問有沒有想出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誰想出辦法就升官!」

丙、臺北一〇一大樓廣場前的愛國同心會總幹事張秀葉,多次嗆警、踢警,甚至怒嗆臺北市長被告「信義局長換十個都沒有用!」對此柯文哲於元月廿四日受訪時忍不住氣到怒飆粗口,「媽的,你再試試看好了。」

事實上,柯文哲團隊無能,根本不知問題所在,柯又充滿偏見,維護法輪功,而只想驅離中華愛國同心會,自然只能逼迫想邀功升官的信義分局長吳敬田,違法濫權,妨害自由,讓柯能夠掩蓋亂象,博取民望,但便宜行事之果,反將事情搞到軒然大波!

法輪功往日是根據《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以室外宗教活動為名,豁免集會申請,而到處在觀光區靜坐宣傳的!但法輪功雖是宗教團體,可是他們集體舉牌示諸陸客的行為,卻是不折不扣的聚眾集會政治活動,因為超過兩人,自當需要集會申請!

臺北一〇一廣場雖是私有土地,非為人行道,但仍是《集會遊行法》規定之「室外」,所以法輪功本該向臺北一〇一申請場地使用權,然後再向信義分局申請集會,核准後才能在那裡靜坐宣傳!因為只要是「室外」公共場所,不管公有或私有,政治聚眾集會就必須申請!

今天真正的亂源就在,法輪功假借宗教團體名義,行豁免申請的宗教集會,但真正從事的,卻是政治活動,而過往藍綠政客,為了反共,縱容甚至鼓動法輪功的行為,以致引起中華愛國同心會等團體的仿效,逼得大家一起違法亂紀所造成!

健保免費連線楊冀華副秘書長去表達意見,卻因大家都不用申請集會,就可以到那裡宣傳,致使沒有合法集會,類如糾察隊等之保護措施,所以需要警方分離開不同意見之政治勢力,造成這種預防式的濫權逮捕!

警方因為往常的瀆職縱容,當然不敢掌自己嘴巴,戳破真相,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旁門左道,違法濫權,自是問題一堆!因為查證身份原則上需要有犯罪嫌疑,自認合法的大家當然都不甩警方,他們就更為亂來,目前以妨害行人通行做藉口,這哪是理由,廣場那麼大,又真正妨害誰了!

還有就是馬英九當政用了王卓鈞,兩人狼狽為奸,致使警方較陳水扁時代更為惡名昭彰,違法濫權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警方勤前,幾乎很少教育要注意之法律程序,總是為達目的,完全不擇手段!這從梅峰總召個人數次的遭遇,三一八學運,進攻行政院,沒收國旗等等事件都可以知曉,連朱高正委員都因此被判刑!

警察連基本的《警察職權行使法》都無法瞭解,對調查蒐證,對身份查證,對強制拘提,對異議表達,都完全不照程序作事,這種警察國家實在可怕!

這次對中華愛國同心會車輛之下車卸貨暫停,預謀式的非法攔車檢查,完全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一項之限制:「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信義分局明顯對不同團體有針對性,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四條之不得為差別待遇的法令,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第三項之限制:「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信義分局更嚴重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對身份查證,原則上需有犯罪嫌疑之限制,且對已經認識,並早即得知身份的中華愛國同心會多數成員,即使不知,問問即得,卻一定要刁難查證,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第二項可知,警方並非已經到了「顯然無法查證身分」的地步,但仍要雞毛當令箭的要求,其違反同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限制,已經非常清楚!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條:「本法規定之解散命令、檢查命令、禁止或勸阻,應以書面為之。但情況緊急時,得以口頭為之。」信義分局員警卻都是馬上動手捉人,均未「口頭」發出任何之「檢查命令、禁止或勸阻」聲音,也不知道到底要「檢查、禁止或勸阻」什麼?

甚且也無任何「書面」之「檢查命令、禁止或勸阻」行為,當時情況也毫無任何之「緊急」,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員警行為明顯過當,已經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並未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強制拘提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九條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十二條,都有規定,可是信義分局警察完全胡搞,一直在引誘犯罪,只要逮到機會,馬上視作現行犯逮捕,實在惡劣到了極點!真是穿著制服的流氓,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之一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甚至本刑在一年以下之侮辱類妨害公務罪,根本連逃逸都可以不捉!

最後關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卅九條之聲明異議,信義分局幾乎沒有警察理睬,蠻橫到了極點!尤其是三張犁派出所所長劉光恆,斷章取義人民之說話內容,連自言自語或毫無特定對象的話語,都自行對號入座,說自己遭強姦犯侮辱,誘導犯罪濫權逮人之心態,真是卑鄙可恥!

臺灣大陸目前差距愈來愈小,柯文哲還要輕易地滅毀,我們最值得驕傲的言論自由權,大眾媒體媚俗,竟然也將警察之「違法濫權」,說成「強勢執法」,這顯然都與李登輝,陳水扁及馬英九亂政相同,均致力於讓兩岸差距愈來愈小,以這種無能方式促進統一,真是功績卓著!

目前藍綠政客,眼睜睜的看人家的言論自由權利喪失,卻無人主持正義,我們第三勢力,由百餘黨鬆散連結之健保免費連線,恥與這些人為伍,決定站出來護國保家,因此聯合受害者,狀告柯文哲違法濫權,並要求立刻撤職查辦臺北市警察局長邱豐光與信義分局吳敬田!

主辦:中華愛國同心會、健保免費連線

協辦:

社會改造黨、道共民主黨、中華家國黨、市地公有連線、臺灣共產黨、華聲黨、中國民主進步黨、言論自由聯盟、中國忠義黨、全民無黨聯盟、中華民國共產黨、中華天同黨、世界和平中立黨、臺灣政黨主席黨團聯誼會(中國天同黨、臺灣新住民福利黨、司法正義黨、大中華生產黨、富強革命黨、中華和平黨、三新梅花黨、中華同興黨、孝道黨、中國民富黨、中國大同統一黨、中華客家黨、中國老兵統一黨)。

發言:

五位受害者,包括張秀葉、遇港生、高淑梅、楊冀華、梅峰;與其他,包括周慶峻、張東山、周明臺、王老養、蕭忠漢等。

聯絡:張秀葉,〇九二八四三一〇九八;梅峰,〇九三三八五三六八四
時間:民國一〇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二上午十點整
地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一號,臺大校友會館三樓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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