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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05:44:20瀏覽569|回應0|推薦1 | |
美國流行樂界如葛萊美獎又將之分為 ballad, folk, blue, Country, Rock, R&B, Gospel 等等,而 folk 即所謂「民謠」,而世界各國也有類似的民謠。其唱法也不是美聲的唱法。(如愛爾蘭民謠、德國民謠、南美古巴民謠等)。
在大陸,地方上民間自行流傳哼唱的原調,即為民歌,經譜曲伴奏後由聲樂家唱出者,稱為聲樂民歌。而聲樂唱法在大陸多年研究發展出一種以西洋美聲法蛻變出來的「民族唱腔」。此類民歌,與全創作並由流行(通俗)歌手背唱之流行(通俗)歌曲不同。聲樂民歌與藝術歌曲合稱中國聲樂。 而台灣的流行樂界如金曲獎,並未如美國再細分為那麼多類,所以並沒有「folk」(民謠)一類。而是現在有人故意把早期台灣流行歌曲冠以「民謠」之名,好像可以增加其身價,就可以在音樂廳唱。所以國語流行歌曲是要跟進,那麼音樂廳就成了紅包場了。 所以兩廳院企劃組現也承認鄧雨賢的歌就是流行歌曲。並表示以後要注意這個問題。並沒有鼓勵流行歌曲在音樂廳演唱之意。 王一山教授 十月廿三日文 廿六日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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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