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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可抵社會勞動役
2009/07/09 09:36:01瀏覽2345|回應0|推薦1

行政院會將通過刑事政策重大變革,未來6個月以下輕罪都可改服社會勞動役,以拘役1換算需服至少約8小時,這項新制預計91日上路

法務部將在行政院會報告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官員表示,於監獄人滿為患,為紓緩監獄人潮,未來6個月以下輕罪,例如竊盜罪、詐欺罪、公共危險罪、毒品犯、違反交通安全等,凡繳不出罰金者,都可改服社會勞動役,例如進行街道清理、學校勞動服務等。

但因這些人均有案底,為避免再危害社會,法務部矯正司未來將有專人管理這些改服勞動役的輕罪者,未來要改服社會勞動役的人,必須檢察官許可,依其刑度及犯罪型態來衡酌。 

社會勞動役在歐美國家都實施過,但須有周延管理配套措施,以免產生後遺症。服勞動役的時間,以一天拘役換算,至少須服滿8小時。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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