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營業稅申報書與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系統將要大改版。財政部提醒業者,此次改版對使用自己內部資訊系統建檔進銷項的營業人,與記帳業者影響較大,未配合改版者將無法上傳申報資料。
財政部表示,因應民國100年的年序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即申報書)版面調整,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已大幅修正,將自8月1日起生效,業者8月起需使用新式申報書、進銷項與直接扣抵檔等檔案格式申報營業稅。
依據財政部評估,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系統改版,對使用自己內部資訊系統建檔進銷項的營業人,以及記帳業者受影響最大。由於改版後的媒體檔案長度不同,業者的資訊系統程式必須配合修改,才能符合新規定的檔案長度,未及早配合準備者,屆時將無法上傳申報資料,恐影響自身及客戶權益。
修正後的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由事先核准改為核備方式辦理,檔案格式則為符合作業需要也重新調整,改版後重要修正事項包括,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由「事先核准」改為「核備」。營業人首次採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營業稅、變更申報代理人、聯絡電話、傳真等聯絡資訊、媒體種類等資料異動,應在該次申報送件時,填具營業人或代理申報人聯絡資料並載明採用的媒體種類,一併向稽徵機關申報核備。
另外因應申報書增加「申辦情形」欄項,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案(副檔名:TET)格式配合增加相關欄項,包括自行或委託辦理申報註記、(代理)申報人的姓名、電話、身分證號及代理申報人證書(登錄)字號。
因應民國100年序,營業人進銷項資料檔、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與營業人直接扣抵檔中,資料所屬年月長度,均由民國二位數修改為民國三位數。以上檔案長度並因此變更,包括營業人進銷項資料檔格式,檔案內容由80位元組(Bytes)變更為81Bytes;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格式檔案內容,由1080 Bytes變更為1266 Bytes;營業人直接扣抵檔格式檔案內容,由920Bytes變更為921Bytes。
財部指出,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8月改版上線,營業人及記帳業者務必至財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重新下載安裝新版本,申報前並先以該軟體提供檢核程式執行審核。
引自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298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