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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01:16:53瀏覽935|回應0|推薦19 | |
壹、參賽作品資格:於 貳、報名時間:98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參、報名方式:以下列三種方式參賽 (一)個人名義報名 (二)所屬新聞事業機構推薦報名 (三)民間社團推薦報名 肆、報名件數限制: (一)個人名義報名,每一項限報名一件。 (二)新聞事業機構每一獎項至多推薦報名三件。所屬新聞事業機構與個人名義報名同一獎項時,由雙方自行協調擇一報名方式,協調不成則受理個人名義之報名。 (三)廣播電台有分台者,以總台名義報名可報名三件外,每一分台限報名一件。 (四)民間社團推薦報名,每一獎項限推薦報名一件。 伍、報名項目:報名時,參賽人須於報名表標明以下甄選類別之一 一、一般類(係指凡符合主辦單位年度關懷主題之內容均屬之,本年度國際扶輪關懷之主題為:水資源、貧窮、識字、疾病等四大面向) (1)平面採訪報導獎 (2)平面新聞攝影獎 (3)廣播採訪報導獎 (4)電視採訪報導獎 二、特定類(係以國際扶輪3520地區各分區、各扶輪社所主辦、合辦或協辦之公益活動為範圍內容者。) (1)平面採訪報導獎 (2)電視採訪報導獎 陸、報名表下載:欲報名者,請填妥由國際扶輪3520地區網站(http://www.ri3520.org.tw)下載之報名表。 柒、參賽作品規格: 一、平面媒體類 (1)交附報名表一份及作品一式五份,請以A4紙張剪貼成冊,並加裝封面;另附加作品文字之電子檔一份。 (2)「平面採訪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一件作品篇幅最多不超過10篇。 (3)「平面新聞攝影獎」攝影作品以一張為限。作品須附刊印品正本一份,及 (4)參賽作品之篇幅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二、廣播類 (1)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與CD或DVD一式五份;另附加內容摘要之電子檔一份。 (2)「廣播採訪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三、電視類 (1)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一份,二千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DVD光碟一式五份;另附加內容摘要之電子檔一份。 (2)「電視採訪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 (3)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捌、報名期限 自98年3月20日至4月10日止,一律以掛號郵寄至: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00巷18號8樓 國際扶輪3520地區 收。 信封請註明「報名第三屆國際扶輪公益新聞金輪獎」。 報名期限一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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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