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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11:51:40瀏覽2272|回應1|推薦14 | |
慶長十五年(1610)十月十八日,名將本多忠勝在隱居地桑名(三重縣桑名市吉之丸)病故。(詳情請見:名言戰國---「難道我就到此為止了嗎?」)去世之前,為了自己的後事,他留有遺書一封,請家老(かろう;是家臣團裡的最高職位)轉交給自己的兒子。 遺書裡提到,自己所有的領地、武具,以及茶具等等,全部由長子本多忠政(1575~1631)繼承。但是,為了照顧次子的生活,本多忠勝在遺書中特別提到,要把庫房裡的一萬五千兩黃金,全數留給本多忠朝(1582~1615),。 沒想到本多忠政知道這件事後,立刻扣留了這批黃金,並對家老說: 「由嫡長子繼承父親的一切,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因此,我沒辦法遵守父親大人留下的這種不合理遺言!」 在那之後,為了傳達本多忠勝的遺言,這位家老立刻趕往本多忠朝這兒,擔心兄弟鬩牆的他,只說了遺書的內容,並未提到本多忠政已經扣留黃金這件事… 很意外的,本多忠朝卻對家老說: 「我的領地遠比兄長為小,根本用不到這麼多的黃金。在我看來,兄長大人的領地比較大、家臣也多;因此,不管是幕府的勞役、或是參加戰事,他的花費都會比我大。請轉告兄長大人,我感謝父親大人對我的好意,但我不能接受這些黃金。這麼做…才符合武士之『義』!!」 這位家老在回去之後,果然把本多忠朝的想法,原原本本地轉述出來。這下子,換本多忠政覺得不好意思了!於是,改變初衷的他,下令把這批黃金交給本多忠朝;但是,本多忠朝根本就不想拿這批黃金。結果,這批黃金就此原封不動地被存在庫房,根本沒人去取用。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本多家集合了相關的親族、還有家老,經過一番討論,最後做成平分黃金的決議。當然,本多忠政爽快地答應了這個決議,使得本多忠朝也不得不跟著接受。不過,本多忠朝提出了附帶條件: 「在我決定如何使用這批黃金之前,請讓我暫時存放在兄長大人這邊!」 當然…這個附帶條件不過是個煙霧彈,本多忠朝終其一生,都未動用過這批黃金。難怪德川家康(1543~1616)在聽聞這件事後,曾對旁人說:「比起本多忠政,忠朝更像他的父親!」再對照現在的世間,為先人遺產對簿公堂、甚至動刀動槍的新聞,可說是從未間斷;相形之下,更令人佩服本多忠朝的廉潔… 我的噗浪帳號:「金澤城的月光」(按此加入我吧!) 強力推薦:(按下書名後自動連結博客來網路書店) 侯剛本導演感人力作:【學會貧窮:失語稚女單爸網誌】 從日常生活中取材、貼近生活實況的經濟分析【庶民經濟學】 參加國家考試的好幫手:【圖解行政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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