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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18:15:20瀏覽2015|回應0|推薦6 | |
文林苑都更案未新增開放空間、未留設公益設施、未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竟能為政府節省2.48兆! 針對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爭議,立委管碧玲今(3/29)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時指出,內政部營建署所屬「都市更新網」登載個都更案資料,內容誇大不實,文林苑案竟然可以在未新增開放空間、未留設公益設施、未協助開闢公共設施的情況下,公然載明可為政府節省2482480百萬元。管碧玲質疑這個資料究竟從哪裡來?營建署究竟有無檢核機制?這樣誇張不實的資料幾乎是國家在為建商的都更案美化,她要求營建署立即重新檢視所有都更案相關內涵,並儘速建立「公共利益指標」,否則文林苑的悲劇只是開端。 管碧玲表示,都市更新條例開宗明義是為了公共利益,文林苑一案點出了憲法保障財產權與都市計畫手段剝奪人民財產的爭議;如果都市更新未能展現明確而更高的公共利益,即便臺北市政府與內政部都宣稱程序合法,那麼以此剝奪人民財產就屬實質違憲。管碧玲表示,就在她想檢視文林苑都更案究竟創造多少可由全民共享的公共利益時,赫然發現營建署都市更新網登載的內容竟然如此誇張。 管碧玲指出,都市更新網登載文林苑案的「效益」內容中,『開放空間、留設公共設施、協助開闢公共設施』等欄位均為『零』,僅協助開闢計畫道路長度2.67公尺(面積16平方公尺)、留設人行步道長度84.41公尺(面積337.64平方公尺),而這樣的都更案竟然還能載明『為政府節省總計2482480百萬元』,也就是節省2.48餘兆。管碧玲質疑,這個資料是真是假? 數字怎麼來的? 她調閱該案整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核定版,內容完全未有這些「效益」的計算數字,是建商造假?北市府虛報給營建署?還是營建署自己生出這些數字?這顯然有為建商都更案美化的嫌疑,民眾要如何相信都市更新有真正的公共利益? 管碧玲表示,如果文林苑都更案僅僅只留設了84.41公尺的人行步道,卻未增加更新範圍內的公益設施、開放空間,該都更究竟只是一個建案?還是都市更新?沒有明確的公共利益,文林苑更新案的核定恐有問題,又怎能以公共利益為名,驅逐合法所有權人、強徵人民產? 管碧玲要求營建署立即對所有的都更案進行檢視,並建立公共利益評量指標,提供地方政府審議案件時檢驗審酌,否則文林苑的悲劇只是開端,人民不僅永遠要追逐越來越高不可攀的房價,更要恐慌自己合法的財產有一天會突然化為烏有,而所謂都市更新創造公共利益也只是美化少數利益的修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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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