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6/06 23:45:33瀏覽1908|回應0|推薦9 | |
第十一章
小翎終究是沒有把鏡子燒掉,他沒有那麼堅強。整整兩個禮拜,他把鏡子合起來擺在桌上,不再帶去學校,也不再打開。彷彿跟他心有靈犀,那天之後千秋一次也不曾出現,簡直就像是從未出現過。 他們的關係原本就是如此,隨時會灰飛煙滅,連個痕跡都不剩。 小翎變得鬱鬱寡歡,話也越來越少,有時甚至一整天說不到十句話,朋友們都懷疑他吃錯藥了。 他知道自己正在後退,逐步退回以前那個怯懦自閉的自己;經過許多奮鬥才嬴得的自尊和人氣,像沙一樣一點一滴從指縫間流走,但是他無能為力。 不管被別人如何鄙視,千秋都會站在他這邉;遇到困難的時候,千秋永遠想得出辦法幫他解決;心裏有什麼煩惱想不開,被千秋一叼念,不想通也不行。有人守護的感覺是何等幸福,何等安心,然而當他深深迷戀上這種滋味時,殘酷的現實卻赫然攤開在眼前:一切都是假的。 全是假的,沒有任何人,任何方法可以為他證明千秋的存在。 因為沒有人愛,乾脆自己幻想創造一個朋友,這樣的自己簡直是可悲到極點。 每天對著鏡子自言自語,難不成他還能變成水仙花嗎? 這陣子沒人跟蹤他,也許只是他沒發現,然而此時的他一點也不在乎了。早晚要進精神病院的人,還有什麼好怕的? 他滿腔鬱悶,完全沒有重新振作的打算,不過別人可沒那麼容易放過他。 星期五早上,阿輝伯最後一次提醒他,明天要記得參加跟中山美女班的聯誼,一起去淡水玩。小翎本來想說他不去了,卻在對方兇狠的目光下噤聲。 阿輝伯拍拍他肩膀:「好了,你明天還得負責帶動氣氛,拜託你嘍!」 小翎心想:合著他成了專業耍寶員? 望著窗外晴朗的天空,忽然有種預感:明天會下大雨。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一群人才剛踏出捷運站,馬上給傾盆大雨逼了回來,只好困在餐廳裏聊天。 中山那班女生的確長得不錯,但小翎實在受不了她們好奇的目光和竊竊私語聲,簡直把他當成博物館的展示品。他憤憤地想:要是哪個傢伙敢問他「你們這種人會不會吃醋」,他一定一巴掌甩過去,管他什麼憐香惜玉。 他們班男生的心情也很不好,因為女生的注意集中在小翎身上,他們全成了活動佈景。小翎看著同學們陰沈的臉色,心知這次聯誼是完了。 在這種悶到最高點的情況,他無聊地把視線轉向餐廳門口開始數人頭。不料這舉動卻讓他看到了驚人的景象:一對年輕男女並肩走進餐廳,無視濕淋淋的天氣和擁擠的人潮,有說有笑地就座,女孩拿手帕幫男孩擦肩膀上的雨滴,男孩對她溫柔一笑,一舉一動間全是甜蜜。 的確是幸福的一幕,問題是,那女孩是「北一女奧菜惠」李詩云小姐,男方卻不是蔡志恒。 這一下有如五雷轟頂,轟得小翎動彈不得。 這是什麼意思?到底是什麼意思?那男的是她哥哥嗎?還是很久不見的親戚?也許只是童年玩伴,約出來敍敍舊‧‧ 不要傻了!他大罵自己,事實擺在眼前,明明就是那回事,不是嗎?這個榮獲美女青睞的幸運兒,搞不好正是那位建中足球健將呢! 怒火迅速昇起,虧他還在志恒面前幫她說話,扯什麼「越無辜的人越怕被冤枉」,搞了半天事實就是事實,有所隱瞞的人就是心虛!不用再狡辯了! 頓時有種衝動,想衝過去狠狠賞那水性楊花的女人一耳光,再把她拖到志恒面前讓他看看她的真面目。 各位男性同胞,在你們批評同性戀者「違反自然法則」之前,先張大眼睛看看女人是什麼樣子吧!被這種無情無義的生物耍得團團轉,這就叫「自然法則」嗎? 「陳少翎!陳少翎!」 小翎回過神來,才發現滿桌的人都在看他。 中山的康樂股長噘著小嘴:「你是怎麼了啊?都不講話,叫你好幾聲也不應!」 她的一個同學附和:「對嘛,就算你們這種人不喜歡跟女生打交道,也不用擺臭臉給人家看啊!」 全體男生不約而同心想:這年頭的女生講話真是直接啊‧‧ 小翎定了定神,忽然生出一個念頭,微微一笑。 「不是啦,老實說我最近在煩惱一件事,一直不曉得該怎麼解決。還是你們要幫我提供意見?」 「好啊,說來聽聽。」 「如果有一天你們無意間發現,你們好朋友的另一半背著他偷吃的時候,你們會怎麼處理?」 氣氛立刻被炒熱了:「劈腿啊?好噁心!」 「對嘛!」 男生個個八卦細胞大活躍:「喂,是誰的女朋友劈腿?我們班的嗎?」 「是不是志恒學長?」 小翎不耐煩地說:「這不是重點啦,快點跟我講你們會怎麼辦!」 「身為朋友,當然要告訴他。」 「對呀,如果換了是我,我也希望我朋友告訴我。」 「被人戴了綠帽子還不知道,這算什麼?」 女生也紛紛附和:「對啊,應該要告訴朋友才夠道義。」 「那個劈腿的人太過份了,當然不可以放過他。」 有一個比較冷靜的人開口了:「可是這樣好像在挑撥離間,不太好耶。」 「事實就是事實,哪叫挑撥?」 「還是先蒐集證據比較好。反正現在手機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證據拍下來,再拿給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應該讓他們自己解決,外人不要插手比較好。」 立刻有人反駁:「你朋友都被曚在鼓裏了,要怎麼解決?」 「他總會發現吧?到時候他們自己談一談,也許感情還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會分手的。」 「都已經被劈腿了,還有什麼好挽回的?換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許劈腿的人他有什麼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聽著眾人的激辯,心中也在交戰著。如果千秋聽到這件事,他一定會帶著嘲諷的笑容,不屑地說:「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麼多做什麼?你早就沒有權利擔心他了!」 的確,他本身的動機並不純粹。做這種事真的是為志恒好嗎?還是只是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們,正是他最想要的結局,但卻會讓志恒痛苦。當年千秋向佳沅揭發他女友,結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淵,連帶地加倍恨他。難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轍嗎? 想到千秋,有如傷口上被灑了鹽,痛得像要燒起來。 他幹嘛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葉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裏那個東西只是他自己製造出來的幻覺,是他全身愚蠢細胞的結晶體,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陳少翎,終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決定。而此時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繼續傷害志恒嗎? 這時,一個女生打斷了他的胡思亂想:「我問你,你覺得你朋友他有可能會原諒另一半劈腿嗎?」 小翎仔細研究了一下志恒的個性,做下結論:「不可能。」 「那就告訴他吧。」 「說得好,謝謝大家。」小翎站了起來:「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一個小時後,小翎出現在三二一的教室門口。他的臉色像鉛灰的天空一樣陰沈凝重,牛仔褲膝部以下濕了一大片,活像剛從水池裏爬出來。 正在自習的志恒驚異地走出來接他:「你怎麼了?為什麼突然跑來?」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無垢,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渾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頓時有些遲疑:真的要做嗎? 轉念一想,那對狗男女現在正在淡水的餐廳裏甜甜蜜蜜,若是放過他們豈不是太沒天理? 更何況他都已經走到這裏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嚴重的事,我覺得一定要告訴你。但是你要答應我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能做傻事。」 「什麼事?」聽到這話,再遲鈍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應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機,叫出一張照片:「自己看吧。」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點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親念了一頓。不過他實在太累,根本是左耳進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著志恒在台北街頭漫無目的地亂逛,說「陪」也許不太恰當,事實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後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離。從頭到尾志恒都沒回頭,一句話也沒說,他也就保持沈默不去打擾他。跟著他沒有別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漥濺濕了鞋襪,帶著腐味的寒意從腳底一路滲到心裏去。 他們原本沿著忠孝東路一直走,走到頂好商圈,志恒臨時起意跳上路邊停的一台262,跟著堵塞的車陣繞了一大圈。在環亞前面下車,又沿著南京東路走回來。總之走走停停,有時坐車有時下車,全看志恒的心情。直到晚上九點,在保安宮前面,志恒回頭對他說了一句:「我要回家了。」兩人這才分別。 當小翎回到家裏,兩條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然而這一天的戲碼還沒結束:回到房中,赫然發現放在桌上的鏡子不見了。 他衝出房間:「媽!我的鏡子呢?我書桌上的鏡子呢?」 媽媽想了一下:「哦,那面鏡子啊?我想想,下午的時候,我眼睛進了睫毛痛得要命,急著找鏡子,就到你房間去拿了。可是我忘記放在哪裏了‧‧」 小翎差點當場瘋掉,幾乎把整個家都翻過來,最後才在廚房抽屜裏找到了那面傷痕累累的紅鏡子。父母看到他為了一面鏡子激動成這樣,臉色都不太好看。 媽媽說:「你一個男生幹嘛這麼愛照鏡子?而且還是紅的,又磨成這樣,這鏡子到底是哪裏來的?」 爸爸就更不客氣了:「是不是哪個女生送你的?身為學生不曉得要好好念書,只曉得交女朋友,你以後到底是想怎麼辦啊?」 小翎心想:爸,過不了兩年,你就會求我交女朋友了。 「媽,我在房間放鏡子,是因為我也常被睫毛扎到眼睛,非常非常痛,所以要先準備好;我買紅鏡子,是因為店裏只剩紅色;我有一次不小心把它掉到水泥地上,所以磨得一塌糊塗,我會這麼激動,是因為我最討厭東西憑空消失。還有,爸,這年頭不會有女生白痴到送男生鏡子。晚安。」 回到房裏,他終於再度把鏡子打開,那張熟悉的臉隨即浮現。 「喲呵,你妄想症治好了沒呀?還是在期待帥哥心理醫生出現?」他看到小翎的臉色,收起了玩笑:「你怎麼了?」 「我‧‧」小翎嘴唇微顫,勉強擠出了一句話:「我這輩子再也不要聽到『愛』這個字眼。」 然後,彷彿這一天的奔波和心中的寒冷交融,化成了眼淚,他哭了起來。 ※ 後來發現,李詩云劈腿的對象確實是那位足球金童。這是她親口告訴志恒的,小翎之所以會知道,是因為志恒跟李詩云在電話上大吵大鬧的時候,他就坐在旁邊。 星期一,志恒翹課了,像前一天一樣泡在網咖裏拼命打CS。小翎也只得翹課整天陪他,負責提醒他吃正餐,拖他起來走動,聽他每隔兩小時一通電話跟李詩云吵架,隨時準備在他跑去建中扁人的時候阻止他。 到了晚上,李詩云直接關機了,志恒連打二十通都沒回應,當場把手機摔爛。小翎搶救不及,只能望著手機的屍體默默哀悼。 由於太過吵鬧,他們終於被轟出網咖,再度回到街上流浪。望著志恒行屍走肉般的背影,小翎只覺滿心的苦澀。 他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他甚至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資格去安慰他。志恒會這麼傷心難過,不就是他陳少翎一手造成的嗎? 他已經達成目的,讓志恒跟李詩云分手了。問題是,讓志恒痛苦可不是他的目的啊! 小翎深深地體會到一件事:要是心腸不夠狠毒,就不要學別人搞卑鄙勾當,因為事後的罪惡感絕對會讓他吃不了兜著走。此時此刻,他心中的煎熬一點也不輸志恒。 就在愁腸百轉的時候,他忽然生出一個念頭。 「我現在要做一件事,你等我一下。」 他花錢賄賂路人去超商幫他們買了一打啤酒,無視旁人的眼光,他把志恒拖到路旁的小公園裏。 「我們來拼酒,要是你輸了,明天就得回學校上課。」 志恒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慘白的路燈燈光將樹影映在他臉上,顯得加倍陰森。 「你很無聊。」 「少廢話,到底要不要比?」 「好啊。」 千秋非常客氣地發問:「陳小翎先生,請問你的酒量真的比他好嗎?」 「‧‧萬一我倒了,你就出來幫我頂。」 「呵呵,現在開始採用『妄想勝利法』了,是吧?」 現在千秋絕少對他的行動提出意見,只是偶爾會酸他兩句。小翎早已放棄跟他爭辯妄想或真實的問題,只是依照習慣隨身帶鏡子,雖說沒事還會哈啦一下,人鬼間的氣氛早已僵到極點。所以,基本上小翎認為自己藉酒澆愁的理由跟志恒一樣充分。 兩人開始比賽,沒說一句話,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喝著。小翎喝了兩罐半,血已經快要從頭頂噴出來,肚子也漲得像個球,然而看到志恒已經拉開第四罐,他當然也不能服輸。 志恒喝完四罐,仍是臉不紅氣不喘,挑戰者陳少翎卻已是吞一口就要休息一下,顯然即將陣亡。他辛辛苦苦幹掉三罐,瞄了志恒一眼,正要伸手拿第四罐時,被志恒攔住了。 「夠了,這種東西喝再多也沒用。」 「那要喝什麼才有用?」 志恒聳肩:「最好是那種喝一口就會睡死,連發生核戰都吵不醒的東西。」 小翎苦笑:「哪有這種東西?」 志恒哼了一聲,沒開口。 小翎小心地將手搭在他肩上:「我知道你現在很難過,但是你眼光要放遠一點,這事總會過去的。」 志恒拍掉他的手:「總會過去?我現在每天早上連眼睛都不想睜開,你跟我說總會過去有什麼用?你根本不了解我的心情!」 小翎平靜地說:「老實說,我很了解。因為我也曾經希望可以一覺睡到死,永遠不要醒。」 「什麼時候?」 也許是酒精作祟,也許是忍了太久,小翎說出他平常絕對說不出口的話:「高一,當你跟其他人都不理我的時候。」 志恒臉上浮現一陣尷尬:「我‧‧我沒有不理你啊,只是‧‧只是熊熊不曉得該怎麼跟你相處。」 「是啊,我也是熊熊就變成全民公敵了。」 志恒斟酙了一下,小小聲地說:「那你是不是很恨我?」 「該怎麼說,那種感覺就像是走在路上忽然被隕石砸到一樣,就算要恨也不曉得要恨誰。只是每天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錯什麼事?如果真的做錯,為什麼沒機會改就被討厭了?可是我連該問誰都不知道,沒有人要告訴我。」 志恒沈默了半晌。「我現在也是這樣。一直想一直想,到底要恨我自己還是恨詩云還是恨那個建中的;我很努力在反省,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她的事?如果我真的有錯的話,她為什麼不告訴我讓我改呢?只是一句話而已,有那麼難嗎?我問她,那個建中到底哪點比我好,她也只會一直說我不懂。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卻連句交代都沒有,這是什麼態度啊!」 千秋冷笑:「真是可愛的小孩,整天只會追著別人要交代。有點出息好不好?」 小翎冷靜地糾正他:「請你不要只會說別人,謝謝。」 「你要是再這樣對著你的妄想自言自語,真的會被送進精神病院哦。」 小翎決定立刻停止這場無聊的鬥嘴,把注意力轉回正題。他拿起一罐啤酒:「你真的不喝了?這些多出來的酒怎麼辦?」 「看你要不要帶回去,再不然就丟了吧。」 「我要是帶酒回家,絕對會被砍死。可是丟掉也很可惜。」說著,開始猛力搖晃手上的啤酒:「那麼,現在就只剩唯一的用途。」 「什麼用途?」 「這樣!」一把拉開拉環,啤酒立刻化成水柱噴出,噴得志恒滿頭滿臉。 「你!」志恒跳了起來,伸手要抓他,小翎大笑著逃開。志恒抓起另一罐啤酒,開始追殺他。兩人在小公園裏彼此追逐,不時拿啤酒互噴,鬱悶的心情彷彿也化成啤酒泡沫消失了。 最後,公園裏只剩滿地的水漬,一堆啤酒空罐,和兩個滿身酒味活像瘋子一樣的男人。 「厚厚,你看你帶頭玩這種花招,現在一身酒味,回家等著給你爸媽K好了!」志恒幸災樂禍地說。 這事小翎早就想到了,只是一直逃避現實。 「嗯,看來我只好去叫巴西人收留我一晚了。到他家趕快把制服沖一沖,明天早上應該來得及穿。」 這時,志恒說了一句讓小翎千秋同時跌破眼鏡的話:「乾脆去住我家吧?至少不用聽大人囉嗦。」 小翎一時無法回答,只能呆望著他。 「還是你覺得我住的地方太窄?」 「不是!」小翎連忙否認:「如果不會太打擾的話‧‧」 |
|
(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