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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事、外交、國會、行政和跛腳
2007/07/30 21:47:45瀏覽928|回應0|推薦0
美國豬肉進口被驗出含有瘦肉精成分,台灣某位豬農上市的豬隻上,亦發現可能使用此藥,此事此時進入行政、國會、外交和豬農短期利益的角力中。我們主張,為全體國民之故,美國貨當然不能放行,豬農用藥若是事實,行政部門亦不應屈服國會壓力,該做則做,以免民眾為刀俎,又落入行政跛腳的深淵。

國會壓力是民主運作下的常態,但應在法令明確的範圍之內。外交固然可協商,但也不應破壞對方的法令規章。以往以台灣立法和行政的互動,任何事一經媒體曝光,行政部門通常不顧後果和全體利益,只顧在人情和壓力邊緣協商,以和緩國會壓力。但國會為利益團體所託,最終也只圖利少數人和團體,卻損害多數沉默者的權益。事例一開,行政部門不只自失立場,行政跛腳也會跟著而來。

行政權若獨大固然要節制和監督,但若受民代遊說,和外交因素拘束,阻礙執法也絕非好事。不幸的是,台灣這種現象似乎普遍存在,久來導致行政部門事務推動的困難。以豬肉事件為例,衛生食品法令若因選票、外交被協調掉,一來消費者直接受害,其次就是行政部門隨之跛腳。後果當然是沒有不知情民眾受害,糊塗地將豬肉吞入腹中。

在此我們可以大膽地推論,豬肉事件可能不只如此。食品市場內,也應不只豬肉問題,說不定過去和現在,還有其他沒被曝光的公益事件,因為少數利益,可能被協調中,或以被掩蓋掉了。固然豬農和相關產業的利益,必須被關注,但全體的利益,卻更為重要。

我們認為民眾和媒體,此時應該支持,和監督行政單位依法分明處理。而外交因素和國會壓力,都不該是現在考量的因素,趁此清理遊說和情面戰場,建立事例。大家需認清,任何法令邊緣的協商,若只顧特定團體的利益,問題永遠不會解決,後果最終都會由全體民眾分攤承受。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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