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3/27 08:04:11瀏覽376|回應0|推薦4 | |
對於過去二十年的政府的光景,用李光耀對台灣的箴言:在上位者無誠信,在下面的公務人員就貪污橫行。就是這個樣子。馬先生當選總統,可考慮採取對貪污的法規修正。對公務員與其配偶的三等親之內,運用財產總歸戶的資訊系統,計算其財產的增加,無法得到合理解釋的話,就視同貪污,不必需求具體事證。而且這個查核的系統功能要每一週做一次。這個系統的涵蓋行政(包括教育與軍方)、司法、立法、考試與監察等所有機構。要使全國公務員不敢也不能貪污。首先要查的是和交通建設與軍購的公務人員。 對於考績被打乙等以下之公務人員,有時需該部會的首長要親自垂詢,其業務狀況。了解真正原因。以使任何機關人員不受上司的惡意欺凌。而造成執行公務偏差。 推動公僕服務人民的態度,使人民真正有做到被服務成主人的感受。使政府機關能讓人民有更新的喜悅。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