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1/20 20:12:28瀏覽758|回應4|推薦87 | |
十年之後,是最近給學生的作文題目,因為國中時代的好友。 十年之後,曾經是朋友的人,還有多少在身旁? 揮手國中之後十年,漸行漸遠。 該是怎麼著的緣分,久別重逢。 兩個人在台北讀書,卻從未見上一面。 兩個人在台北讀書,卻像斷了線的風箏,斷了聯繫。 老天真是待我不薄啊,擺脫犯太歲的運途後,幾經波折,撥雲見月。 今年初,遇見一抹相似的靈魂。 與她筆談近一年,從未想過推心置腹,卻能擁有穿透心的悸動。 與她在歲末見了面,絮絮叨叨,綿延八個小時。 她的出現帶給我許多不同以往的思考方向,愛情、人生,這世間的種種。 若非同性之愛無法使我倆接受,為了她,願意傾我所有。 終是明白,能為人所瞭解,是一件多麼美好、多麼幸運的事。 所以,把自己的部落格公諸於世。期許,你能懂我。 可能嗎?可以嗎? 文章常常寫了一時半刻,擱置在旁。 (果然,此文擱置將近一年,寫於2007/12/29) 就這麼一晃眼,又過了一年。 十年之前,國中畢業。十年之後,任教。 此間雖無必然之關係,感謝十年之前的自己,埋首書本,奠定學識基礎。 別再逼著我去讀研究所了,好嗎? 沒有動力,不想。至少,目前並不想。 有點兒想讀比較文學,臺灣的學校太少,讓我出國吧! 除非讓我走到世界的盡頭,否則刻意的讀書於我而言已不再如斯重要。 Dear小可愛。 扳著手指頭,數了數,我們相識的日子,十年不止。 胡亂過日子,咱們又將近一年沒見,卻惦著彼此。 (得知你潛水在blog,默默的關心,很感動的。)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這就是你我相處的最佳寫照,right? 今天騎機車上學,腦袋瓜只能用這句話來形容彼此的情感。 無論多少年的空白,一如往昔。 我喜歡一個人過活,偶爾想起誰,就對誰好一點。 我喜歡一個人過活,偶爾想起誰,就跑到另一個城市去見他一面。 我喜歡一個人過活,偶爾想起誰,就和他一起過活。 我喜歡一個人過活,偶爾想起誰。 一直覺得,相同生命本質的人會走在一起,不管以什麼樣的形式。 我們該是多麼相似,才能如此,才能讓旁人不可置信。 對吧?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