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作家。「廢話!你當然不是,這還用說。」
哎呀!別罵,糟老頭這時刻可不蠢,當然知道UDN部落格的尊稱「作家」是胡弄人的,我絕成不了作家,這事一清二楚。早有人說過(或證明過?),人啊!過了四十歲還沒成就,甭玩了,這輩子只剩下吹牛本事,賺錢的功夫得等下輩子。
要知道,什麼叫「作家」?世界知名文學作品的作者當然算作家,無論賺不賺錢,不過呢!這種作家,一億人才出一個,一般人扯不上關係。其他作家呢?至少出書賣錢、或爬格子有稿費的才能算吧!磨白功、作義工的(本人是也)不能算。沒學過經濟學也得懂點市場定義,天底下的東西都有一份價值評估,文學作品也不例外,雖然當時賣得多與少並不一定代表永遠,可是瓊瑤的讀者確實比張愛玲多,賺的錢更是多上萬倍,這不能否認吧!
曲高和寡、孤芳自賞者憤怒了,這是什麼言論?別急,讓我們來清一清觀念,這個時代,什麼叫做作家?有人買帳的才能叫作家吧!無論是書還是報刊雜誌,這是個現實問題。為什麼古今中外,文藝興盛都在富裕國家?因為錢多的社會才會搞文藝,吃不飽的時候,連自個兒關在浴室唱歌的力氣都沒。
寫作誰不會?寫得好誰在乎?小時候作文一百分,興奮一下下就好,若就此想當作家,註定要潦倒一生。何況寫作這東西,是天生基因,和歌喉一樣,會唱的隨便叫叫也好聽,五音不全的簡直便是預謀殺人。所以,如果沒有天生稟賦,千萬別練習、夢想成為作家,那是天生的。想當詩人?更別說笑!擁有詩染色體基因的,億中僅一。
既然是天生的,怎麼說年過四十甭玩呢?天生作家到了七十才來玩,不行嗎?不行,因為寫作是很辛苦的工作,天縱英才絕對不夠,還得身體健康,還得埋頭苦寫,一天不趴個四五個鐘頭,哪能上得了檯面。所以,在這兒寫東西(不算寫作),必須要有正常心態,這檔事和「作家」一點兒關係也沒,純玩票。票戲的時候,高興就好,沒人管你荒腔走調,可千萬別以為勝似戲子了。
朋友,那你們猜猜,我在這兒磨白功免費寫稿,不是想當作家,是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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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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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別想得太高、太玄,不就是「無聊」,找事做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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