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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11:30:38瀏覽246|回應0|推薦0 | |
在台灣常發生遺囑無效的問題,從立遺囑過程不夠嚴謹,到遺囑內容不夠具體細膩,這些都可能變成繼承人提遺囑無效之訴的「正當理由」,導致親友手足們鬧上法庭相互攻防,最後撕破臉毀掉了上輩子積攢的緣份。 遺囑要怎麼寫才有效?根據民法第1190-1195條規定,共有5種遺囑方式,您可以選擇比較適合自己的方式,要注意的是越簡單的方式就越容易被翻盤,而所謂的翻盤通常就是利益關係人對遺囑有效性產生質疑,因此提遺囑無效之訴,導致家人們在法庭上撕破臉。 (精選文章:遺囑見證人的資格與責任是什麼?) 一、自書遺囑-依據民法第1190條:1.遺囑人「親自手寫」遺囑全文。 ●由於筆跡是判斷遺囑真偽的重點,請務必全部手寫。 二、公證遺囑-依據民法第1191條:1.指定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後,遺囑人於公證人前口述遺囑。 ●若遺囑人無法簽名,則由公證人將此事記載,以遺囑人指印代替。 三、密封遺囑-依據民法第1192條:1.遺囑人應在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並於封縫處親筆簽名。 ●若遺囑內容非遺囑人親筆書寫,則遺囑人必須 四、代筆遺囑-依據民法第1194條:1.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見證人,經遺囑人口頭敘述遺囑。 ●遺囑人若不能簽名,可以以按指印代替。 五、口授遺囑-依據民法第1195條:限於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立遺囑才能使用,而紀錄方式共有兩種。 手寫:1.遺囑人指定兩人以上見證人,經遺囑人口頭敘述遺囑。 錄音:1.遺囑人指定兩人以上見證人,用錄音的方式全程紀錄。 ●口授遺囑從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遺囑開始,滿三個月就會失去效力。 遺囑注意事項!1.除「自書遺囑」外,見證人從口述遺囑到完成遺囑需全程在場。 (精選文章:有效立遺囑的十個常見Q&A) 立遺囑找誰比較好?如果對於自己立遺囑比較不放心,可以找「專業律師公證遺囑」,可同時享有法律專業人士背書及法律公證效力雙重保障,可以說是最能有效避免遺囑爭議的方法。另外律師還能幫您注意細節,避免出現侵犯特留分、不動產分割糾紛、贈與稅與遺產稅之比較等問題,在遺囑生效之後,家屬也比較不會有打遺囑無效訴訟的念頭,也是最和平的方式。有相關細節可以撥打免費諮詢專線了解。 (精選文章:生前過戶的財產為何被當作是遺產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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