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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驗DNA過了就能繼承遺產嗎?
2020/11/24 14:16:42瀏覽312|回應0|推薦0

日本喜劇演員近日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離世,一生未婚無子,父母已溘然長逝,僅有兩位哥哥,因他生前並無留下遺囑,所以他的財產將會由兩位哥哥繼承,但由於網傳志村健有私生子,倘若屬實且向法院爭取,是很有可能會導致哥哥繼承的權利被翻盤。

在台灣,私生子是否有遺產繼承權?

以台灣的法令來看,除非有特別立遺囑,否則法定的繼承順序會是除了配偶以外,依序由子女>父母>手足>祖父母繼承。只要每一個順位有人存在,且沒有抛棄繼承權,後順位的人將不會有繼承權。而志村健無配偶與子女,父母也不在了,照理說會由第三順位的手足繼承,但因為現在跳出了私生子的傳聞,兒子女士第一順位,這樣看來情況可能就會有所變數。

私生子要如何證明親子關係?

私生子即為非婚生子女,對於生父的遺產原則上是沒有繼承權的,即便私底下以確認過真的有「血緣上的關係」,但不等於就擁有繼承權,除非他能滿足以下任一條件,才能得被法律承認有親子關係的存在,一旦確認存在了,自然也就有繼承權:

  1. 私生子經過生父的認領
  2. 生父有撫育私生子的事實
  3. 私生子向法院提出生父認領的請求訴訟。

民法第1067條:「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親子關係獲得法院認定,原則上就有繼承權!

私生子若要向法院提告爭取遺產,必須準備充足的證據,向法院提出生父認領訴訟,一旦勝訴了,因為子女是法定繼承第一順位,所以原則上就能與配偶或其他子女共同繼承遺產,但若像案例中的志村健無妻無子的情況下,自己就可以獲得全部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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