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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 17:05:13瀏覽304|回應0|推薦1 | |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28)日宣布,自明年元旦起,大陸將開放台灣居民在9個省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開放的行業為餐飲及零售業。 首批開放的省市為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重慶等9個省市。事實上,昨天國台辦宣布這項新政策前,大陸部分城市如浙江義烏已試行開放台灣民眾申設個體工商戶。不過,此次國台辦宣布開放9省市試點,意味著會過去由地方政府私下許可的操作方式,提至國家政策層面。 楊毅指出,台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具體登記辦法,將由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另行公布。 根據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林永法稍早解釋,大陸「個體工商戶條例」的頒布讓台商多了一個在大陸設立據點方式,即不一定要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也不需動輒1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對小型經營的台商而言,在大陸從事商業行為將更具靈活性。 除了義烏之外,2005年8月福建福州也曾通過「台灣居民在福州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若干意見」,允許來自台灣的個體工商戶持台胞證在大陸直接開店,稍後泉州、漳州等地也比照開放。2010年1月,廣東省也宣布允許台灣居民在廣東申設個體工商戶。 據統計,截至今年,福州已註冊登記的台灣個體工商戶有186戶,漳州也有超過百家,涉及的經營範圍有服裝、餐飲、種植養殖等10多個項目。 據了解,這些個體工商戶多數是引進具有台灣特色的產品(包括飲食、食品、植物等)從事生產經營,投資款項大部分在百萬元人民幣左右。 資料來源:2011/11/29 工商時報 康彰榮、劉馥瑜 本心堂附記 個體戶,類似我國商業會計法中定義的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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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