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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企業產品專利 新式樣專利規定翻新
2011/11/30 21:27:19瀏覽130|回應0|推薦0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專利法修正案,大幅翻新新式樣專利相關規定,正式更名為「設計專利」,並開放部分設計和電腦圖像及使用者圖形介面的創作專利申請,例如iPhone等智慧型手機的使用介面、開機畫面及APP應用程式圖像等,未來都可申請設計專利,有助加強保護國內企業的產品專利。

相同設計概念可「整組」申請

未來只要是工業設計中有明顯的視覺設計部分,不管是部分或是全體都可以就視覺設計申請專利,例如,過去刀叉設計要申請專利需要分開申請,未來如果是相同設計概念,可以「整組」申請專利。

不過行政院原本規畫要將動植物專利入法保護,在協商中因業界和學界還有疑慮,主張再行討論,此次修法暫不納入。

外觀設計可單獨申請專利

智財局局長王美花日前指出,現行法令規定像吸塵器等工具機要完整申請設計專利,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業者認為吸塵器的外觀擁有獨特設計,可單獨就外觀設計申請專利。

類似新北市長朱立倫用來餽贈的「天燈杯」,因為是特別設計,智財局指出,若先前沒有類似設計概念或圖樣就可望納入專利法保護範圍。

故意侵權三倍懲罰金規定刪除

至於侵權損害賠償,草案增訂只要證明發明專利授權合法,未來將以授權金數額作為損害賠償金額,刪除故意侵權三倍懲罰金規定,減輕專利權人舉證責任。

另外,配合世貿組織宣言,開放我國藥廠以強制授權途徑,取得製造防治愛滋、瘧疾等藥品的能力和許可,將製藥轉到開發中及低度開發國家,協助其治療重大傳染病。

資料來源:2011/11/29 聯合晚報 張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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