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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 企業保費分擔 擬比照健保
2011/10/06 16:57:40瀏覽334|回應0|推薦1

長期照護保險法」是行政院推動的重要政策之一,依據目前衛生署研擬的「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將比照全民健保方式強制納保,也就是由全體國民共同分攤長期照護風險,同時,保費分擔比率也依照全民健保:企業負擔 60 %,被保險人 30 %,政府 10 %。

 但是照護對象,依目前草案內容,僅限失能者。其他慢性精神病、中風後復健及呼吸器長期依賴等需長期照護者,目前還在研議中。

 長期照護計畫,是因應台灣人口結構急速老化、且日趨嚴重所構思的社會福利政策。經建會曾推估到 2051 年時,台灣 65 歲以上老人將達 695 萬人,佔總人口數 35.5 %,老齡化社會逐漸形成,行政院因此成立「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積極推動長期照護計畫與長期照護保險法的立法通過。  即然是比照全民健保,在保費分擔比率上,長期照護保險法也一樣是 6:3:1 ,即企業要負擔 60 %、被保險人是 30 %,政府為 10 %。

 另外,為避免長年居住國外者,到需要長期照護時才回來加保,草案中設有投保等待期,且明定等待期為 3 年,也就是說,投保 3 年後,才能獲得長期照護的給付,而在給付方式上是採上限制。

資料來源: 2011-06-05 工商時報 記者譚淑珍

相關資料: 藥事長期照護 立法院擬修法優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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