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來練標槍吧~~~~
2010/04/30 08:26:13瀏覽557|回應0|推薦0

        咱們學校腹地狹小,所有活動,幾乎都擠上田徑場來了~~(我還看過在跑道上運球(籃球)的)上週六練習,老師請在半圓場地練投的同學,到中間草皮打,同學不為所動~~(阿你們是皮癢,還是…他是老師ㄟ,你們也尊師重道一下~~)還記得之前修慢跑課時,老師問我們,如果哪天在田徑場跑步,被棒球砸瞎眼睛,要怎麼辦?叫那個砸瞎你的,照顧你一輩子?還就叫他賠錢?賠多少?微生物系的以後可能賺比較多(心中OS最好可以賺比較多),是否可以要求賠多一點?……問得我們一愣一愣的,也不知該如何回答…如果要告,是可以把學校告倒的,老師嚴肅的說,之前已提出,還是如此,只希望不要有悲劇出現…。之前一次週日17:30田徑場跑步,我也是請他們「移駕」到中間草皮,跑道上不是只有我,傍晚運動的人多,假日還不乏老人家和小孩子…,他們一樣,有聽沒有動,這已經完全跳脫我的邏輯思考外,第一我口氣沒有不好,第二草皮是空的,也沒濕~~,不懂!真的不懂……

        所謂田徑場,是指只能進行田類和徑類的活動,打棒球應該到棒球場,老師說,已經不是請他們到草皮打的問題,而是「根本不能打」!來練標槍吧~~!老師認真且幽默的說,如果田徑場中,有人在練標槍,你看危不危險?!但標槍就是在田徑場練,不然你叫他去哪裡練?!這個建議真是太棒了…我喜歡~~

        今天在網站上看到下面這份資料,心中有所感,學校「相關單位」,不可能不知道「場地的使用規則」,為何不處理?這不是我能理解的事!真的只希望不要有悲劇發生…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田徑場晨間運動使用須知

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倡全民運動休閒

之風氣,促進養成規律運動習慣,特開放田徑場供民眾晨運使用,為維護優質運動環境及使用人之安全,特訂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田徑場使用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

二、本處在場地保養修護、非租用期間及不影響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之原則下,開

放田徑場供民眾作為晨間運動休閒之用途。

三、使用者憑國家體育場管理處田徑場晨間運動證入場,一般民眾皆可申請,請

洽本處場地器材課辦理。

四、開放時間:夏令(4 1 日至9 30 日)每日上午0530 0800

冬令(10 1 日至3 31 日)每日上午0600 0830

五、開放區域為田徑場跑道及外環道,不包括中央草皮及跳遠沙坑。

六、入場請勿攜帶寵物、赤腳、穿著拖鞋、高跟鞋、溜冰鞋、直排輪或任何形式

之釘鞋,包括:田徑釘鞋、棒壘球釘鞋、足球釘鞋、高爾夫球鞋等(本處專案核准之國家運動選手除外)。

七、場內不得駕駛腳踏車、機車、汽車等任何形式之車輛或搖控汽車、飛機。

八、場內請勿吸煙、嚼口香糖、嚼檳榔及攜帶飲料、食物,飲用水除外。

九、場內請勿從事棒壘球、高爾夫、燃放鞭炮、煙火或任何可能造成使用者危險之活動。

十、非經申請不得在場內設攤、展售商品或任意張貼海報宣導標語。

十一、跑道及外環道請勿放置重物、尖銳易刺穿物品。

十二、運動前須做好暖身運動及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運動傷害之發生;運

動中請注意自身週邊安全。

十三、於跑道運動時,請使用 5678 道或外環道,內道請勿使用,以維護跑道競賽使用品質。

十四、為維護良好運動環境,場內請隨時保持清潔及愛惜使用,場地設施若有損

壞時需照價賠償。

十五、如有違反上述或相關規定者,本處將視情節暫停或終止其使用權利。

十六、本須知經本處處務會議後通過並經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mmyTu&aid=399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