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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要親密又自由 《曹又方》
2009/01/18 03:44:11瀏覽689|回應1|推薦3

婚姻是一種邀請,你有一種獨特的豐盛與完整,你想要邀請一個適合的人分享。分享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看了一本好書、一部好電影;聽見一首好歌,發現一家好吃的餐廳,卻沒有合適的人可以分享,那是多麼巨大的孤獨。婚姻,是要找一個能一起分享的伴侶,而不是找一個人填補你的殘缺。

婚姻,或者一段比較長久穩固的關係,它的基礎在於兩個人是否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人生觀、目標、興趣,最主要的是彼此能不能互相信任,能不能有共同的語言來溝通。

讓婚姻關係能夠穩固的並不是嚴格的約束對方,而是他們之間的互相信任,以及一種向心力造成了一種美好的氛圍。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不是任何外界的引誘可以取代得了的。能夠心意溝通,彼此坦誠信任,比形體在一起更重要。                                                            

在婚姻或者一段關係破裂的時候,我們應該有一種態度,便是將兩性關係看成一場最好的共修經驗,這樣我們便能心存感激。即使是對方有重大的人格缺陷,構成對我們的傷害,也都要謝謝這一段機緣,讓我們成長,讓我們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世界上成雙的事物,全都有可能遭遇落單的命運,而我們總是痴心夢想,認為感情應恆常不變。                                  一個成熟的人,會懂得在情緣存在的時候,多加珍惜寶愛;當時移境遷,也懂得讓美好的記憶永留心田。

愛的本質,便是在親密之中,兼具了自由。                    因為,親密,指的並不僅僅是肉身相依,更兼心靈的印合。唯有包含了自由的真正親密,才會使人們真正免於誘惑,並且足以面對橫逆。

生活是非常折磨人的,想擁有一份美好的婚姻生活,需要很大的耐性、智慧與修為。  婚姻裡可以有愛情,愛情卻並不完全歸屬於婚姻。但是,只要兩人有心、有情,一定可以把婚姻這一條路走得很好。

一對結了婚的男女,必須經營的是在彼此生命中的無可替代性。外遇發生的時候,更應審視自己的婚姻,值得挽回的還是應該挽回,而不是草率地以離婚收場。

離婚,不過是兩個曾經相愛的男女,發生了不能再在一起生活的情況,應當好聚好散,而局外人不妨也給他們像結婚時一樣的祝福,讓他們重新開始。

所謂的成長,就是去接受任何在生命中發生的狀況,即使是不幸的、不好的,也要去面對它、解決它,使傷害減至最低。

每一個人都必需學會獨處。

人有變心的自由,一個人可以為了忠於自己而變心;愛情不是用來施捨的。

每一個人,都應該主動在你的感青生活和愛情生活裡面發揮自主的力量。       一個人不該把擇偶的主動權全部交到對方的手裡。

婚前要睜大眼睛去找適合的人,婚後則是要去做這個合適的人,即使不合適,也要調適。                                     既然選擇了自己所愛,便要愛自己的選擇。愛的精義在於接納,而不是改造。並且在接納別人之前,先接納自己。

令愛情盲目的五個因素:美貌、金錢、寂寞感、安全感和性愛。    

選擇對象的三個充分必要條件:1.對方是否會尊重你這個人。2.對方是否有一個成熟完整的人格。3.對方的個性與你是否合得來。

任何一種關係,最重要的就是平衡。愛情裡面所謂的平衡關係,即是一種互動的關係,就是說不光是一方面的單向付出,否則它畢竟不是一種幸福圓滿的感情。     一個人想要在兩性關係中獲得平衡,他必須盡力讓自己愈完備愈好,換句話說,你的經濟上不依靠人,你的心靈上不依賴人,那麼你的生活,即使失去對方,也可以安排得不錯。

每一個人,再平凡的人,都有幸福的權利,都能夠享愛到愛情的激動美好。每一個人都要主動地給自己創造機會,並且積極地讓一個關係能夠圓滿。

如果人與人的關係只是一種利害關係,便不可能真誠待人,其只著眼於對方有沒有利用價值,這種關係非常表面,很空洞,也很虛偽。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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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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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真諦
2009/03/26 10:49
曹又方陳述男女之愛,
於我心有戚戚焉.
然今天凌晨去世台大醫院, 令人婉惜,文壇又失去一位才華洋溢的作家.
於此,看到她的作品,不禁感念...
願她一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