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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3 12:35:30瀏覽304|回應2|推薦1 | |
報載: 馬政府推動停建核四公投,被外界質疑與核四續建政策相反。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昨則澄清強調,提案人不見得就是反核四,提案不代表個人立場,待公投主文確定後,才會決定由誰提案。 選區內有核一廠的立委吳育昇指出,黨團原規劃由核電廠相關選區的立委提案,但他不主張停建核四。 來自核三廠所在地屏東縣的立委蘇清泉坦承,弔詭的是,如果正式提案,他將變成主張停建核四者,「我演不太出來」。 藍營反核四立場鮮明的立委只有丁守中一人,丁已表態拒絕配合。 丁守中則質疑,硬把執政黨立委分成贊成、反對兩派,「這是在演戲還是作秀?」 感想: 可以參考一下公投審議委員會在2010年6月8日與8月17日連續駁回黃昆輝的提案: 「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 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 其理由有:「人民提起之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始符公民投票法之制度設計。 本公投案提案人係持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之命題,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之投票,致使即便投票通過,亦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之任何作為,故本公投提案,非屬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所定『重大政策之複決』」。 江宜樺應該是違法了: 1. 公投不應由行政院提出,找人代替提出,是鑚法律漏洞的行為。 2. 公投的文字和自己的主張不符 3. 此公投案有預算案的性質 希望江宜樺尊重公投審議委員會的案例。 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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