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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以立法委員與中國的政協交流
2012/12/27 11:40:02瀏覽322|回應0|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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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27)日表態,開放台商擔任政協委員的部分,我方還是不能接受,主要的原因,是相關章程中,政協具有統戰成分,這部分背離了中華民國憲法。

大陸「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會長郭山輝,上星期率10多位台商代表,與藍綠立委進行意見交流。其中幾位台商代表如曾欣照、葉春榮,特別針對最敏感的「台灣人赴陸擔任公職」議題向政府喊話,希望至少能讓他們擔任政協。

我的看法:

台灣不妨由立委出面進行台灣立委與中國政協之間的交流。

政協在憲法中沒有提到,不是正式的政府機關。

政協是產生憲法的協商機制。

由民選的立委出面,可以算是外交,也可算是代表民意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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