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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18:24:18瀏覽2342|回應1|推薦0 | |
報載: 呂秀蓮說,民進黨敗選原因,兩岸政策僅是一小部分。 九二共識也有盲點,西元1992年8月1日國統會通過的八一決議文,是最致命的決議文,內容確認台灣和大陸都是中國一部分,但現在兩黨都迴避此問題,應該掀開決議文黑盒子。 八一決議文: 1992年8月1日,國統會舉行第八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了如下結論: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 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統綱領,積極謀取共識,開展統一步伐﹔深盼大陸當局,亦能實事求是,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統一的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李登輝的當前看法: 前總統李登輝表示,國統會和國統綱領都是臨時性而非永久性的產物,不必再多提。 一九九二年時任總統的李登輝昨天表示,當年台灣內部還有人主張反攻大陸,國統會和國統綱領都是回應部分國人期待的產物,且一九九二年後,台灣歷經多次修憲、總統直選和政黨輪替,主權獨立地位早已確立,如今根本不須再提當年的八一決議文。 我的看法: 國統會是總統的諮詢單位,就現實來說,是李登輝與不同的在野人士溝通,以及鞏固其權力的產物,國統會不是憲政機關,它的決議也不具約束力。 當初李登輝設計了充滿智慧的處理兩岸關係的架構: 國統會 -> 陸委會 -> 海基會 其中只有陸委會是正式機關,海基會是委託機關,而國統會則是諮詢單位。 這是他埋下的伏筆。 真正應該處理的是增修條文。 增修條文從老國代九一年的第一次修憲,就建立了「自由地區」這個觀念。 國統會不過進一步闡述憲法的觀念。 老國代的修憲,大概是繼承了「自由中國」的想法。 其實中國大陸不民主,但是不自由嗎? 香港應該算自由吧? 但香港和中國大陸都不能算是自由地區。 這次修憲影響深遠,也是宋楚瑜所謂的寧靜革命。 憲法自此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並列。 一直到現在的增修條文,還有這一條。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假設,是「兩岸人民」需要交往,「兩岸政府」不需要交往。 我認為這已不符合兩岸關係的需求了。 發現了一篇討論類似議題的文章: 兩岸的歷史難題 不是關起門就能解決 聯合晚報 記者黃國樑 4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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